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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給民辦教育機構發放補貼

另有減免租金緩交稅款等多項扶持

2020年04月23日08:1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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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武漢4月22日電  (記者田豆豆)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武漢市各級各類民辦教育機構全面停止了線下教育活動,絕大部分民辦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等基本失去收入來源。為幫助民辦教育機構渡過難關,21日,武漢市教育局等部門出台措施,給予民辦教育機構疫情防控專項補貼、減免房屋租金、緩交稅款等多項扶持。

  武漢市將按照民辦幼兒園每班4000元,民辦中小學、中職學校每班3000元的標准,給予改善衛生基礎設施和防疫物資配備專項一次性補貼,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和正式復學、開園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開展。

  民辦教育機構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可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申報。2020年2月至6月,免征民辦教育機構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符合規定的民辦教育機構所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減半征收。減免期結束后,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至2021年4月30日。

  因疫情影響導致辦學運營發生困難的民辦教育機構,可申請緩繳2020年2月至6月住房公積金。

  對滿足條件且裁員(減員)率不高於5.5%的民辦教育機構,按機構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100%予以返還。裁員(減員)率高於5.5%的民辦教育機構,按70%予以返還。參保職工500人(含)以下的民辦教育機構,可直接按100%予以返還。

  水、電、氣欠費不停供,免收滯納金。目前執行工業用水、用天然氣價格的民辦教育機構,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價格下調10%。對民辦教育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疫情結束3個月內,由機構補繳緩繳的各項費用,免收滯納金。


  《 人民日報 》( 2020年04月23日 04 版)

(責編:周恬、張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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