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 科學精准防控工作的實施意見

2020年05月24日08:12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日前,湖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科學精准防控工作的實施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科學精准防控工作的實施意見》全文如下。

為貫徹黨中央關於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精神,結合我省疫情防控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較長時間常態化防控的思想准備和工作准備,時刻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堅決克服麻痺思想、厭戰情緒、僥幸心理、鬆勁心態。持續抓緊抓實抓細“內防反彈、外防輸出、嚴防輸入”工作,更加注重依法防控、科學防控、精准防控,健全並落實及時發現、快速處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態化防控機制。壓緊壓實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單位責任、個人和家庭責任,對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點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實,守好自己的門、看好自己的人、辦好自己的事,確保疫情不反彈、疫情防控成果不前功盡棄,奮力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

二、工作措施

(一)堅持預防為主,構建防控屏障

1. 持續開展宣傳教育。加強傳染病防治法律法規、防治知識和防控指引宣傳,引導公眾樹牢“個人是健康第一責任人”意識,養成科學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加強通風消毒等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城鄉居民健康素養,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2. 大力推進愛國衛生運動。將預防關口前移、重心下沉,持續推進愛國衛生運動,繼續抓好城鄉環境衛生治理、農貿市場和小區(村庄)居民點等重點場所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病媒生物防制等,做好住宅小區公共區域保潔消毒工作,建立健全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

3. 切實加強疫情防控指導。省級疾病防控專業機構要根據不同時期的疫情形勢,針對不同人群、不同行業、不同場所特點,及時發布防控指引。市、縣級疾病防控專業機構要根據本地區疫情特點,加強復工復產、復商復市、復學復課防控指導,科學規范公眾防控行為,完善群防群控工作機制,構建完備的疫情防控屏障。

(二)堅持抓基層強基礎,守好小區重要防線

4. 充實社區防控力量。選優配強基層黨組織書記,推動社區工作者隊伍職業化、專業化建設,建立健全黨員、社區工作者、基層醫務人員、民警、物業管理員、志願者、各類社區自治組織和居民廣泛參與的社區常態化防控工作隊伍。強化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組)三級聯動,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堅持在基層黨組織的指揮調度下,落實各項防控要求,構建黨建引領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區治理格局。

5. 精准實施小區管控。街道(鄉鎮)要加強小區防控工作巡查督導,持續做好政策宣傳、防控指導和問題督促整改工作,切實守好社區第一道防線。武漢市要繼續加強和完善小區管控工作,統籌落實管控力量,重點加強對老舊小區、開放式小區、“三無”小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和集體宿舍、出租房屋等區域的管控,對進出人員堅持健康碼必掃、體溫必查、口罩必戴、生人信息必錄,並根據疫情形勢適時調整管控措施。武漢市以外其他市州低風險地區可結合本地實際優化調整小區管理措施,持續做好重點人群排查管控。各地要建立常態下防控與應急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

6. 強化網格化管理。充分利用健康碼,將疫情防控納入網格化管理重點內容,做好社區人員信息採集、疫情防控排查和疫情信息宣傳,加強對發熱人員、境外和高風險地區來鄂返鄂人員、無症狀感染者及治愈出院患者、密切接觸者、生活困難群眾、流動人口等重點人群的管理,做到全覆蓋、無遺漏,確保信息收集高效精准,重點人員管控有力有序。健全衛生健康、出入境等部門涉疫情信息社區共享機制,提高網格員信息採集和疫情排查針對性、精確性。

(三)堅持發揮“哨卡”作用,守住醫院第一道關口

7. 強化預檢分診制度和發熱門診閉環管理。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要嚴格按規范設置發熱門診、預檢分診點,發揮醫院預警、示警、報警的“哨卡”作用。各發熱門診要嚴格執行接診、篩查、轉診流程,對進入發熱門診后的發熱患者,實施核酸、抗體、CT、血象等4個項目快速篩查,普通患者對症治療、疑似患者隔離留觀、確診患者及時轉運。同時,對發熱患者要同步建立報告的閉環管理,對疑似和確診患者同步開展疫情報告和流調的閉環管理。

8. 加強院感防控和醫務人員防護。嚴格落實院感預防控制制度,醫院發熱門診、傳染病區規范設置清潔區、污染區、半污染區和醫務人員通道、病人通道,普通門急診落實“雙分診、雙緩沖”規定。加強院內感染監測,做好醫務人員個人防護,嚴格探視和陪護管理,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強化病區通風消毒,規范處置醫療廢棄物。在做好醫務人員核酸篩查的基礎上,落實陪護人員、工勤人員核酸篩查。

9. 落實患者救治和人員隔離措施。各市州要指定新冠肺炎重症患者救治定點醫院,按照集中患者、集中專家、集中資源、集中救治原則集中收治重症患者。各縣(市、區)指定1家以上新冠肺炎定點醫院和1家無症狀感染者醫學觀察點,指定可容納200人以上的集中隔離點作為密切接觸者和入境人員集中隔離場所,預留足夠的床位、醫務人員、物資等醫療資源,應對可能發生的疫情。

10. 做好出院患者康復治療和管理。各地要整合專業力量,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購買服務、志願服務等形式,做好出院患者康復治療、心理疏導等工作,加強心理危機干預。

(四)堅持突出重點,狠抓防控措施落實

11. 做好重點場所防控。在落實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開放商場、超市、賓館、餐館等場所﹔採取預約、限流等方式,開放公園、旅游景點、運動場所﹔有序放開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等室內場館﹔可舉辦各類必要的會議、會展活動等。武漢市可根據疫情發展情況,經嚴格評估,視情逐步穩妥有序開放室內影劇院、棋牌室、游藝廳、網吧、舞廳、酒吧、KTV、室內游泳館(池)、密閉場所或利用地下空間等通風條件較差的體育場館或體育場館部分區域﹔武漢市以外其他市州低風險地區可根據疫情防控總體評估情況,自行決定相關場所開放事宜。

12. 強化重點機構防控。繼續實施養老機構、福利院、監所、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等封閉式管理,並做好風險防范工作。落實人員進出管理、人員防護、健康監測、消毒等防控措施,新進入人員一律先集中隔離14天並進行核酸檢測。探視人員要採取個人防護措施,鼓勵採取視頻等非接觸方式探視。養老機構內設醫務室、護理站等醫療服務機構的,不得超出醫療許可服務范圍對外服務。醫療機構舉辦養老機構或與養老機構毗鄰的,應按照醫療機構分區管理要求開展交叉感染評估,評估有風險的應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13. 突出重點人群防控。指導老年人、兒童、孕產婦、殘疾人、醫務人員、嚴重慢性病患者等重點人群做好個人防護,開展心理疏導和關愛幫扶等工作。加強流浪乞討人員幫扶救助,發現發熱人員及時採取管控措施。

14. 加強校園防控。實行教職員工和學生健康情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風、消毒等工作,落實入學入托晨午(晚)檢、因病缺課(勤)病因追查和登記等防控措施。各地要按照每600名學生配1名專業衛生人員的規定,為每所學校配備專職或兼職專業衛生人員。武漢市落實好1名校醫帶1名社區全科醫生、1名疾控人員的“1+2”防控協作機制,學校校園內學生、教職員工繼續實施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的防護措施,並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適時調整佩戴口罩規定。武漢市以外其他市州低風險地區學校校園內學生可不佩戴口罩,教師授課時可不佩戴口罩。

15. 嚴防境外疫情輸入。落實入境人員信息“推送—比對—排查—反饋”的信息閉環和境外來鄂人員“運輸介入—口岸檢疫—分類轉運—集中隔離—社區防控”全流程管理的工作閉環,加強對境外來鄂人員的管理。對來鄂前14天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一律進行核酸檢測,其中確診患者、疑似患者、可疑發熱病人、密切接觸者、無症狀感染者等一律按防控規定就地進行分類處置,其他人員一律由第一入境城市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一律納入當地社區(村組)防控體系。

(五)堅持常備不懈,果斷處置突發疫情

16. 加強監測預警。嚴格執行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整合疾控、醫療、醫保、醫藥監測信息,完善預警機制,明確動態預警指標、程序、等級和方式,建立高度敏感的新冠肺炎常年監測預警系統。落實社區、單位、公共場所、口岸等對體溫異常等症狀的監測與報告。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篩查和調查處置能力。

17. 快速聯動反應。發現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和聚集性病例后,縣(市、區)應立即組織、指揮和調度疫情處置工作﹔疾控機構和公安部門應在24小時內完成流調、疫點封控等工作﹔街道(鄉鎮)會同急救、醫療等機構負責轉運病人,對無症狀感染者和密切接觸者,實施隔離治療或集中醫學觀察。加強疫情關聯地區的聯防聯控,對外地通報協查的傳染源及密切接觸者,按屬地原則就地嚴格管理。

18. 精准有力處置。堅持早、小、嚴、實和分類處置原則,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四早”措施,迅速確定疫點、疫區及波及范圍和人群,實施嚴格封控管理,將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圍。出現散發疫情的,將病例所在樓棟、病區等劃定為疫點﹔出現聚集性疫情的,將病例所在小區、自然村(組)等劃定為疫點(范圍較大的可以劃定為疫區)﹔出現傳播疫情的,將病例所在的社區、行政村等劃定為疫區。

(六)堅持嚴格檢測篩查,加強無症狀感染者管理

19. 擴大核酸篩查范圍。按照國家規定落實相關經費及政策保障,進一步加大核酸檢測力度,擴大檢測范圍,做到應檢盡檢、願檢盡檢、能檢盡檢。武漢市在確保離漢人員、教職員工、醫務人員、公共交通服務人員、公共場所從業人員、特殊場所相關人員,以及出租屋租房戶中的生活困難群眾、社會接觸面較廣的公職人員和高校、中小學生等重點人群全覆蓋,確保老舊小區、開放式小區、“三無”小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和集體宿舍、出租房屋等重點區域全覆蓋的基礎上,結合防控工作實際有序開展更大范圍的核酸篩查,建立相關檔案,做好甄別、追蹤和管理工作。武漢市以外其他市州在繼續做好教職員工、醫務人員檢測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自行確定篩查范圍。孝感、黃岡、鄂州等市要對復學復課的學生等做好核酸檢測工作。

20. 提升核酸檢測能力。全省所有三級綜合醫院、疾控中心和有條件的專科醫院、二級醫院、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實驗室,要進一步加強實驗室建設,提高核酸檢測能力。要嚴格日常監管,確保檢測質量,優化服務、提高效率、降低價格。2020年,每個縣(市)至少要有2家核酸檢測實驗室。加大對醫療衛生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指導,提高人員操作的規范性。核酸和血清檢測等數據,要及時歸集上報。

21. 嚴格無症狀感染者管理。落實無症狀感染者報告、流調和管理,分析感染來源,加強密切接觸者追蹤、篩查和醫學觀察。對無症狀感染者要在進行核酸檢測的基礎上,開展抗體、CT、血象檢查。無症狀感染者集中醫學觀察期間如出現臨床表現,應立即轉運至定點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規范治療,確診后及時訂正疫情報告系統中的相關信息,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對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應開展核酸檢測。無症狀感染者解除集中醫學觀察后,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對象管理,做好追蹤、隨訪和健康管理。對無症狀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觸者,應及時形成個案信息,推送同級政務共享交換平台或數據中心,實現數據閉環管理,並及時納入健康碼管理。

三、組織保障

(一)壓實四方防控責任

22. 落實屬地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政主要負責人直接指揮疫情防控的工作機制,堅持依法防控、科學防控、聯防聯控,加大經費投入,加強醫療物資動態儲備,提升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常態化防控各項措施落地落實。

23. 落實部門和行業責任。各有關部門要落實主管責任,強化行業、系統管理,將疫情防控工作納入日常行業監管范疇,切實做好本行業、本系統的防控工作。繼續加強聯防聯控、統籌調度,強化對基層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和支持。

24. 落實企事業單位責任。各企事業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主動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健全防控工作責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防護物品、設施。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加強員工宣傳教育和健康監測,按照相關防控指引落實好各項防控措施。

25. 落實個人和家庭責任。個人和家庭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法律法規,自覺履行防控義務,主動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接受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樣本採集、檢測、隔離治療等,做好個人防護,發現患者或疑似患者及時報告,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26. 強化督查問責。各地要建立督查機制,聚焦疫情防控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對常態化防控措施和責任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嚴明紀律要求,壓實四方責任。對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求實效、欺上瞞下等嚴重影響防控工作的,要堅決查處、嚴肅追責。

(二)堅持依法科學防控

27. 依法依規防控。各地要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法律法規,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職責,完善決策程序,規范決策流程,及時公開有關疫情防控信息。各級紀委監委要強化監督,嚴格執行紀律。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傳染病防治執法檢查,嚴厲查處疫情瞞報、遲報等違法違規行為。各相關部門要加大傳染病防治監督力度,堅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28. 科學精准防控。各地要及時研判疫情形勢和防控能力,因時因勢科學動態調整風險等級和應急響應級別。省疾控中心開展以縣(市、區)為單元的風險等級評估,由省衛生健康委及時公布調整﹔各市州依據公布的風險等級,科學劃定防控區域至最小單元,精准實施各項管控措施。

(三)強化工作保障措施

29. 加強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著力健全公共衛生應急指揮體系、監測預警體系,完善平戰結合、快速響應、精准防控機制。改革完善疾控體系,創新醫防協同模式,加強公共衛生和重大疾病防治。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應急體系建設。鞏固完善省、市、縣三級公立醫院網絡和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疫情防控能力建設。加強衛生應急基礎設施建設、學科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優質資源下沉。健全完善藥品、醫用防護用品、醫療設備的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制度。強化公共衛生應急物資保障、投入保障、應急醫療保障,確保全省公共衛生安全。

30. 強化信息技術支撐。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大數據平台,充分利用“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湖北省新冠肺炎信息登記系統”、“湖北省新冠肺炎康復智能護航系統”和醫保、市場監管等相關信息數據,及時將核酸和抗體檢測結果、重點人員、購買退燒止咳類藥品等信息共享到省疫情防控大數據平台,確保全省確診患者、疑似患者、可疑發熱病人、密切接觸者、無症狀感染者“五類人員”閉環數據完整、及時、准確。持續推動各省與我省健康碼互通互認,實現“一碼通行”,確保人員安全有序流動。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雲計算等數字技術,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撐。

31. 加強科研與國際合作。大力推進疫苗、藥物科技攻關和病毒變異、免疫策略等研究。加快檢測試劑和設備研發,提高靈敏度、特異性、簡便性,進一步提升檢測能力、縮短檢測時間。加強流行病學和疫后康復等科學研究。加強國際交流合作,推廣湖北抗疫經驗做法,實現信息共享、技術交流和疫情防控合作。

32. 妥善防范化解“疫后綜合症”。要著眼整體和全局,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強社會心理咨詢服務,加強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機干預。加強對受疫情影響的困難人員、困難群體、困難企業的關心關愛,幫助解決實際困難。抓早抓小抓苗頭,努力化解矛盾問題,防止各類風險相互傳導和疊加,防止個體、局部風險升級成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確保全省政治社會大局穩定。

(責編:周恬、張雋)

圖說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