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底前,武漢所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看病用藥價格一致

2021年01月09日08:31  來源:湖北日報
 
原標題:2021年底前,武漢所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看病用藥價格一致

  湖北日報訊 (記者嚴運濤)確保在2021年底前,武漢市所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全面落實公益性相關政策。1月8日,武漢市政府官網發布《關於促進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公益性的實施方案》,決定推進全市不同舉辦主體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統一管理,統一實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政府指導價、實施一般診療費,確保看病用藥價格一致,向居民提供同質化、標准化、規范化的基本醫療服務,促進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公益性職能得到充分發揮,居民就醫感受度和滿意度得到明顯提升。

  該方案提出全面落實公益性相關政策的三個統一:

  統一執行政府指導價。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的所有基本醫療服務,統一執行政府制定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和標准,嚴格實行價格公示制度,並向患者提供費用清單。

  統一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統一實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配備品規和使用金額比例按規定執行。所有藥品(中藥飲片除外)、耗材均在省級集中採購平台上統一採購、統一結算,並實行零差率或者不高於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台挂網價銷售。

  統一實施一般診療費。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在嚴格執行藥品零差率或者不高於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台挂網價的基礎上,全面落實一般診療費制度,按照規定的收費標准執行,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

  武漢市將分階段、分步驟穩步推進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全面落實公益性相關政策,2020年底前部署實施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益性相關政策,2021年啟動全市社區衛生服務站實施工作,確保在2021年底之前全市所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全面落實公益性相關政策。

  武漢市要求,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同要求、同監管、同考核,對不執行政策的機構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獎懲。積極推進、逐步降低社會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運行成本,結合市場價格按一定比例對其房屋租金進行補貼,按照服務人口數、崗位設置標准以及轄區內政府辦機構的補助標准對其相關人員予以適當補貼,保障其正常運行。積極探索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履行公益性情況、服務質量、患者滿意度等作為重要指標,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行考評,考評結果與財政補助、醫保支付等挂鉤。

(責編:張雋、榮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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