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信售樓人員建議 武漢七旬老人損失兩萬定金

2021年06月10日11:15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買房下定金時,售樓員告訴我們可以用自住舊房做抵押貸款來買新房,等我咨詢銀行,銀行告知,因為年齡原因根本做不了抵押貸款。現在無法買房,要求退回定金也遭到拒絕。”近日,一位七旬老人在人民網《領導留言版》投訴,因為輕信武漢保利售樓員的建議,導致買房所交的兩萬定金款無法退回。

據74歲的投訴人董先生講述,今年5月4日,董先生到位於武漢江夏保利軍運村的侄子家做客,下午四時准備坐地鐵回家,路過保利軍運村售樓部時順道去參觀。保利軍運村的銷售員熱情地上前向他們介紹保利軍運村的房子。董先生告訴售樓員,他們已年過七旬且退休多年,沒能力一次付款買房。“售樓員說老人可以通過將自住房進行抵押取得貸款,肯定沒有問題。”董先生說正因如此,他們動了心,隨售樓員看房,並簽定認購書,最后繳納兩萬元定金。

“之后我們到銀行咨詢了才知道,74歲這個年紀根本貸不了款。”董先生告訴筆者,他本人74歲,老伴72歲。當他們再次聯系保利軍運村售樓人員時,售樓員才說董先生年紀太大,銀行貸不了款。董先生感覺被銷售人員忽悠,便要求退定金,卻遭到售樓人員的拒絕,並強調認購書上寫明了不退。

隨后,筆者採訪了保利軍運村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這個年紀的老人貸不了款是常識,一般銷售人員都會知道,所以告知他們需要他賣掉自住房屋或者抵押自住房屋來做全款買房,但目前他們已經撻定(已付了定金而毀約)了。

董先生認為,就是因為售樓員說可以用抵押自住房的方式來買房,他和老伴才決定買房並下定金。而售樓員曲解貸款政策,按他們這個年紀,自住房屋根本無法進行抵押貸款,“是售樓員忽悠了我們”,董先生認為,錯在開發商,所以開發商理當如數退還定金。

購房者在下定金前,開發商是否需要做必要貸款條件查詢?售樓員的口頭建議是否可靠並採信?為此,筆者對地產銷售相關人士進行了咨詢。

北京一家知名二手房公司品牌負責人告訴筆者,在新房和二手房交易時,他們的經紀人會對購房者的基本信息進行收集,隨后對購房者貸款資格進行預判。與此同時,簽約前還會有合作銀行對購房人的貸款資格進行專項預估,在做出相對准確的判斷后,告知購房人,再做簽約。

武漢本地一知名國企營銷總監告訴筆者,在他們的操作經驗中,對於貸款者的年齡限制,比較大的銀行對年齡限制比較嚴格,所以年齡相對較大的老人,隻能去一些小銀行試試,他們會對貸款者年齡適當放寬。據他所知,這部分銀行對男性購房者年齡最多放寬到70歲,但實際操作中是否能放款成功,不確定性也非常大。而對於女性購房者,貸款者的年齡限制卡在60歲也就“到頂”了。同樣在他們公司,下定金前,會對購房者的貸款資格做提前預估,如果出現無法貸款的情況,會提前告知。但他也提到,這種預估也是通過對售樓員進行培訓后,做出的初步判斷。但最后的判斷還是歸於銀行,所以無可避免會有少數“誤判”現象發生,但這種情況一般予以全額退款處理,不會追究購房者違約責任。

筆者採訪龍湖的品牌負責人,他告訴筆者,龍湖在銷售這塊有專門的銷售管理專員,其中貸款資格查詢是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購房者下定金前,購房者的房貸資格查詢都是通過銷售管理專員完成,所以不會有下定金后發現不能貸款的情況發生。

律師認為,售樓員在明知老人無法按揭貸款的情況下,向老人提出了不可行的抵押貸款建議,誤導老人簽訂認購書並下定金,開發商應酌情予以退款,而不是生硬地以違約責任拒絕退款要求。該律師提醒購房者,售樓員的建議和預判,並不能完全代表銀行的判斷,購房者在面對售樓員的預判和建議時,應該主動咨詢銀行。否則簽了認購書,再取消買房要承擔違約責任。(冀東)

(責編:張穎、張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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