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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完善黨內法規體系(新論)

金成波
2021年08月18日07:3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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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指出,我們黨已經“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這一制度建設的重大成果,是黨的建設史特別是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史上的一個重要裡程碑,標志著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邁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

  黨內法規制度的完備程度,是衡量一個政黨發展水平與執政水平的重要標志。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們黨已形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黨內生活主要方面基本實現了有規可依,黨內法規體系的“四梁八柱”基本立起來了。以此為起點,還需進一步補齊制度短板,加快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堅持依規治黨、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是“中國之治”的一個獨特密碼。對於一個有著9500多萬名黨員、480多萬個基層黨組織的大黨而言,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必須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要深刻總結運用長期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寶貴經驗,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把牢政治方向、遵循客觀規律、深化制度改革,讓黨內法規體系更加完善、黨內法規制度更有活力。比如,進一步增加准則、條例的數量,加快規則、規定、辦法、細則等配套黨內法規的制定,實現配套黨內法規與基礎主干黨內法規同步起草、同步出台、同步實施,從而共同形成黨內法規的制度群,織密制度之網。

  黨內法規體系建設,不僅要解決數量問題,更要注重解決質量問題。2019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規定:“提高黨內法規質量”。為此,應以黨章為中心,構建黨內法規體系,進一步完善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以准則、條例等中央黨內法規為主干,由各領域各層級黨內法規制度組成的有機整體,維護黨內法規的統一性,實現制度本身在內容與結構方面的高度邏輯性和自洽性。同時,還應更加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更好保障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

  黨內法規體系的完善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協同推進,堅持科學立規、民主立規、依法立規。要發揮黨內法規對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推動作用,“適度超前”謀劃立規,使黨內法規更具前瞻性﹔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堅持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與時代發展同頻共振,與時俱進做好黨內法規制定修訂工作,在新制定黨內法規的同時,及時調整完善不適應形勢要求的黨內法規﹔完善清理機制,適時開展清理,廢止滯后於實踐的黨內法規﹔加大解釋力度,推動黨內法規全面准確理解和適用﹔健全備案審查制度,堅持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維護黨內法規體系統一性和權威性。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依法度。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不斷完善黨內法規體系,才能讓黨內法規的制度優勢持續轉化為黨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的治理效能,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作者為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教授)


  《 人民日報 》( 2021年08月18日 07 版)

(責編:關喜艷、張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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