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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丹江口:深化政治監督 提升巡察質效

2021年12月29日11:32 |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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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護航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十四屆湖北省丹江口市委共開展12輪巡察,對62個市直單位、20個鎮(街道、處、區)、215個村(社區)、1個國有企業、3所高中職高、3所醫療機構開展了“政治體檢”。巡察共發現面上問題2839個,移交問題線索932件,高質高效完成了十四屆市委巡察“全覆蓋”目標任務。

市委高位推進,扛穩抓實巡察主體責任

落實主體責任。市委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高度重視巡察工作,切實擔當主體責任,把巡察工作納入全面從嚴治黨總體部署。2016年以來,先后召開97次市委常委會、“四大家”聯席會、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和市委書記專題會議,傳達學習上級黨委及巡視巡察機構的新精神新要求,專題聽取巡視巡察情況匯報,研究部署巡視巡察工作。

落實“一崗雙責”。市委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線索親自督辦,主持召開市委書記專題會議,及時聽取每輪巡察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對用好巡察成果提出具體意見。市“四大家”領導認真履行“一崗雙責”,積極參加聯系單位黨組織巡察意見反饋會、被巡察黨組織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指導並督促被巡察黨組織落實整改任務。

落實“主抓責任”。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履行組織實施責任,靠前指揮,全程指導,召開領導小組會議22次,專題研究解決巡察工作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做到了組織領導有力,責任落實到位。強化組織協調,統籌常規巡察、專項巡察、機動巡察等形式,有力有序高效推進巡察“全覆蓋”。

做實政治監督,充分發揮巡察利劍作用

突出聚焦“兩個維護”,統籌常規巡察。緊扣“兩個維護”根本任務,准確把握監督重點和監督方向,對照黨章黨規黨紀,對照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重要工作安排,對照被巡察黨組織的職能責任和“三定”規定,按照“四個落實”“三個聚焦”要求,持續強化政治監督,先后對82個單位黨組織開展了常規巡察,共發現面上問題1326個、移交問題線索514件。

突出階段重點,強化專項巡察。緊緊圍繞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階段中心工作,先后對13個鎮(街道、處、區)和市直單位黨組織開展扶貧領域專項巡察,對7個市直單位黨組織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專項巡察,對2所高中開展教育系統專項巡察,共發現扶貧專項資金使用效率偏低等扶貧領域問題195個、行政執法不規范等劣化營商環境問題69個、思想政治課教育較為薄弱等教育系統問題31個,有效解決了突出問題,有力推動了工作落實。

緊盯群眾關切,深化村級巡察。聚焦群眾關切,緊盯精准扶貧、惠農補貼、工程建設、“三資”管理、征地拆遷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通過“巡鎮帶村”、對92個重點村開展常規巡察等方式,實現對全市215個村(社區)黨組織的巡察“全覆蓋”。村級“三資”監管乏力、債務負擔較重等6類影響和制約基層組織健康發展,以及便民設施不便捷、通水管網不通暢等13類群眾身邊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得到有效反映和推動解決。

壓實政治責任,做深做實巡察“后半篇文章”

做實巡察反饋。落實反饋前約談制度,以約談促整改。五年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嚴肅約談79個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整改成效明顯提升。推行“一單位五反饋”機制,即向被巡察黨組織、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黨委政府分管領導、派出紀檢監察組及共性問題的相關市直主管部門反饋巡察意見,壓實被巡察黨組織的整改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人”責任、市級領導的指導責任、紀檢監察組的監督責任和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

夯實巡察整改。出台《丹江口市委巡察整改督查督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和《關於進一步規范巡察反饋問題整改銷號審核工作的通知》,明確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將巡察移交的問題及線索的處置辦理和整改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監督重要內容。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等市直相關部門對整改任務中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落實等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加強督查督辦。

拓展成果運用。把落實巡察整改責任情況納入黨員領導干部述職述廉重要內容,納入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作為干部考核獎懲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充分用好巡察成果。持續加大巡察發現問題線索移交、處置、辦理力度。

強化貫通融合,積極構建協同高效監督合力

建立情況溝通機制。巡察前,加強與紀委監委、組織、審計、財政、信訪等機關和部門的溝通協調,堅持巡察對象共商、監督成果信息共享、巡察隊伍共建,做到同向發力、同頻共振。

建立協同協作機制。巡察中,突出監督手段支持,加強對問題的深入了解,形成監督合力。對於立行立改事項,派出紀檢監察組跟進監督﹔對於重要情況、敏感事項和重大問題,實行紀巡互動、快查快辦,形成震懾,做到與紀委監委專責監督同頻共振。組織開展選人用人、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等工作專項檢查,做到與組織、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協同配合。實行巡審結合、巡審同步,實現與審計監督同向發力。

建立日常監督機制。市紀委監委和市委組織部認真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監督職責,對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優先辦理,對巡察移交的面上問題緊盯不放,督促被巡察黨組織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確保三個月內整改完成率達到90%以上。

建立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建立巡察與其他監督貫通融合聯席會議工作機制,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專題聽取各類監督貫通融合、協作配合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推動形成立體聚焦、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巡察監督格局。

建立群眾監督機制。探索微信二維碼與巡察工作結合模式,自主創辦“碼上巡察”掃碼反映和舉報問題平台,面向廣大干部群眾開啟“指尖上的監督”,有效破解傳統舉報渠道偏窄、接收舉報件數量偏少、舉報對象顧慮較多等問題。

建強政治機關,不斷提升巡察機構規范化水平

堅持黨建引領。實行“黨建+巡察”模式,堅持“把支部建在組上”,以政治建設為統領,以“紅色引擎”為動力,將黨建工作與巡察工作有機結合、同步推進,切實增強巡察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堅持制度保障。及時將巡察工作中証明行之有效的創新實踐上升固化為制度成果,先后制訂《丹江口市委巡察工作辦法(試行)》《關於進一步規范市委巡察機構信訪件處理暫行辦法》等各類規章制度25項,為依規依紀依法推動巡察工作深入開展提供制度保障。

堅持選優配強。堅持從嚴准入標准,通過組織推薦、部門選派、巡察一線發現等方式,選拔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優秀年輕干部充實到巡察機構。建立巡察組長庫、巡察人才庫,從全市具有紀檢監察、組織人事、財務審計、項目監督等相關工作經歷的業務尖兵中擇優選派,充分發揮巡察機構鍛煉培養干部的“大熔爐”作用。

堅持嚴管厚愛。始終把教育培訓作為提升巡察干部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的重要抓手,嚴格落實巡察干部“一輪一培訓”“周四夜學”等制度,開辦“巡察干部大講堂”,共組織集中培訓22場(次),開展座談交流、大講堂、集中夜學150余次。辦好用好“水都巡察”微信公眾號,自主創辦“碼上巡察”舉報平台,探索建立“巡察資料庫”。

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與約束並重,對巡察期間業績突出的巡察干部,將其作為評先表優、提拔重用的重點對象積極向市委推薦,不斷激勵巡察干部在巡察崗位擔當作為、奮發有為。五年來,共有21名巡察干部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11名巡察干部被市委表彰先進,16名巡察干部被組織提拔重用。(朱正萍)

(責編:張雋、榮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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