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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司法服務 維護公平正義(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

本報記者  倪  弋
2022年01月15日07:41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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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2020年同期相比,2021全國法院11月、12月收案數有較大幅度增長,以11月29日至12月17日期間為例,收案數比去年同期增長718673件,同比增長93.80%……

  為鞏固年底不立案整治成效,切實依法保障當事人訴權,202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整治年底不立案“四個嚴禁”——嚴禁發號拖延立案、嚴禁限號限制立案、嚴禁以調代立、嚴禁增設門檻,決不允許變相“立案難”反彈回潮。

  過去一年來,人民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不斷推進人民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為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務。

  公正司法為美好生活保駕護航

  2020年5月,江蘇常州溧陽市市民徐某與王某因言語不和發生爭執,徐某從廚房拿出一把菜刀從居住的三樓拋擲至樓下。樓下居民向樓上質問,徐某聽到質問聲后,又去廚房拿出第二把菜刀拋擲至樓下。

  2021年3月1日,溧陽市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徐某高空拋物行為雖未造成人身傷害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嚴重后果,其從建筑物拋擲物品的行為已經構成高空拋物罪,依法判決被告人徐某犯高空拋物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這起案件,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設高空拋物罪以來,全國法院審判的首例高空拋物罪案件。

  “近年來高空拋物案件逐漸增多,有的造成了嚴重的人身、財產損失。為此,刑法中增設獨立、專門的高空拋物罪名,對高空拋物的危險行為予以刑事規制。”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祁建建說,人民法院及時准確適用相關法律規定公正裁判,充分發揮了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化解風險安定人心的功能。

  司法審判是實現和彰顯公平正義的重要途徑。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實施。一年來,全國各地人民法院准確適用民法典,依法公正裁判一系列民事案件,為社會公眾的各類民事活動明確規范指引、樹立行為指向。此外,在全國人臉識別糾紛第一案、全國首例証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集體訴訟案等一系列社會廣泛關注的案件中,人民法院通過依法審理、公正裁量,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實現司法公正的目標,不僅要求有訴必理、有案必立和公正裁判,還要求在裁判后,勝訴的權利能夠得到真正實現。過去一年來,人民法院集中整治執行領域突出問題,對歷年陳年舊案進行全面清理,共清理無法定事由超過30天未發執行案款1655.36億元,涉及案件99.92萬件。截至目前,所有超期執行案款已基本發放完畢。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關於建立健全執行信訪案件“接訪即辦”工作機制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完善執行權制約機制 加強執行監督的意見》等規范性文件,全方位加強對執行權的監督制約。

  全國四級法院實現跨域立案全覆蓋

  “跨域立案服務太便捷了,讓我少跑了5000公裡!”立案成功后,當事人王某欣喜地說。前不久,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市人民法院接到王某立案求助,因買賣合同糾紛,他想對5000公裡外的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請。喀什市人民法院將起訴狀、証據等材料審核之后上傳到中國移動微法院平台上,僅過了十幾分鐘,柯橋區法院就給王某發來一條短信,通過申請受理立案。

  便捷,得益於人民法院推行的跨域立案服務。一直以來,“原告就被告”是確定管轄法院的主要原則,當事人通常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交訴訟材料打官司。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口跨區域流動更頻繁,各方當事人異地情況愈發常見,發生糾紛后往往耗費大量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為更便捷群眾訴訟,讓老百姓打官司少跑腿,近年來人民法院不斷推行跨域立案訴訟服務改革。經過多年的努力,2021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跨域立案服務在全國四級法院實現全覆蓋。

  “跨域立案服務主體已包括最高法、高院、中院、基層法院和海事、軍事、知識產權等專門法院,並延伸至1萬多個人民法庭,實現跨域立案服務主體全覆蓋。”最高法立案庭庭長錢曉晨介紹,服務范圍包括一審民事、一審刑事自訴、執行案件、行政案件、國家賠償申請和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做到案件類型全覆蓋。特別是在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通過跨域立案服務在全國法院形成一張“立案協作網”,在保障群眾生命安全的同時,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大幅減少人員流動和訴訟成本。

  “人民法院推動跨域立案服務全覆蓋,這是繼立案登記制改革后,完善法院立案程序的又一關鍵舉措,對保障訴權具有重要意義,有助於提高司法便民水平。”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靜坤說,從“一律敞開大門”到“就地提供服務”,司法為民的理念不斷落地落實。

  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基本建成

  前不久,廣東深圳市市民周某起訴被告楊某要求其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並返還房租押金,起訴后糾紛進入訴前調解程序。調解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就微信協商續簽的租賃合同效力問題產生爭議,多番調解后仍未能達成一致和解協議。考慮到該案案情簡單且標的不大,調解員引導當事人選擇當即轉立案。

  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訴調對接中心按照“調判分離”工作原則,當即安排法官開庭審理,並於庭后當即作出民事判決,雙方當事人表示服判。該案件的快速審結,得益於福田法院當即開庭工作機制,通過調解員積極引導,法官高效審理,實現訴前調解案件成果向審前准備工作的直接轉化。

  福田法院的實踐,是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成效的生動體現。2021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基本建成,線上線下相結合的中國特色一站式多元解紛格局基本形成。

  “在線上,人民法院調解平台實現四級法院100%應用,平均調解時長23天。在線下,各地法院主動融入城鄉治理體系,就地預防、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深化‘分調裁審’機制改革,平均審理周期36天。”錢曉晨介紹,截至2021年底,平台累計匯聚調解案件2446.29萬件,調解成功率62.88%﹔2021年訴前調解成功案件610萬件,同比增加43.22%。同時,全國法院多元解紛區、在線調解室、自動繁簡分流實現100%全覆蓋。通過速裁、快審方式審理案件888.96萬件,一審快審服判息訴率達88.7%。

  “訴訟服務作為司法文明的重要窗口。服務好不好、人民群眾滿不滿意,直接關系司法質效和公信力。”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說,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盤活了線上線下的解紛資源,能夠及時高效化解爭議,做到維權收益高於維權成本、失信成本高於失信收益。同時存量糾紛的多元化解機制,能有效遏制增量矛盾糾紛的滋生,實現維護當事人權益與促進社會和諧的有機統一。


  《 人民日報 》( 2022年01月15日 04 版)
(責編:肖璐欣、張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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