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東西湖法院發出首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
2024年04月18日1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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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們的離婚糾紛目前尚在審理中,但是作為三個孩子的父母,不要因為情感糾紛影響子女的身心健康,希望你們積極履行家長責任,保護和教育好孩子,讓孩子健康快樂的成長。”4月16日,武漢東西湖法院在審理一起涉及三名未成年人撫養權歸屬的離婚案件中,在研判案情后於庭前率先向雙方當事人發出了《關愛未成年人提示》,這是繼最高人民法院於2024年4月10日發出《關於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后,東西湖法院發出的首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
案涉原、被告共育有子女三名,其中最小的孩子不滿三歲。鑒於原、被告子女較多,且均為未成年人,案件的審理將對孩子的身心產生影響,承辦法官向雙方提前發出了《關愛未成年人提示》,一方面希望雙方對於婚姻慎重抉擇,一方面督促雙方在解決情感糾紛時不應疏於為人父母的義務。
在《關愛未成年人提示》中,法院首先勸誡雙方慎重考慮解除婚姻關系,如離婚不可避免,那麼作為父母,應該從生活、心理等多方面履行監護人義務。無論父母關系如何,孩子都應該在和諧、穩定的環境中成長,不應成為父母不和甚至離異的犧牲品。
在家事案件尤其是離婚案件中,男女雙方在著力解決雙方情感糾紛、財產糾紛時,無法避免對無辜未成年子女的身心造成不良影響,因此在此類案件中及早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是對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為進行早期干預,對於督導父母當好合格家長,避免離婚糾紛對未成年人產生不利影響,促進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義。
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責,東西湖法院將立足審判職能,深入推進“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為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楊靜)
(責編:周雯、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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