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浠水:以10項紀律規范住建行政執法
2024年11月28日0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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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湖北黃岡市浠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結合實際制定並實施了《浠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執法10項紀律》(以下簡稱《10項紀律》),取得行政處罰零件行政訴訟、行政復議零件敗訴結果。
《10項紀律》中包括,六項嚴禁守牢底線。“嚴禁未取得行政執法証件人員進行執法活動”“嚴禁局機關及受委托的局屬各單位1人執法”,明確執法人員資格及2人以上執法要求,確保執法主體合法。“嚴禁日常監管、調查取証、文書送達等執法活動時,未取得執法証件人員在相關文書上署名”“嚴禁執法人員泄露執法工作秘密,為相關被監管單位及個人通風報信規避監管”“嚴禁執法人員在案件未經局黨委會(案審會)研究決定公布前向外界就案件走向進行任何預測”,明確執法人員具體行為規范。“嚴禁執法人員有徇私枉法、收受財物、濫用職權等違反廉潔忠誠等紀律行為”,明確執法人員執法廉政操守。
四項必須提質增效。“必須2名以上執法人員‘亮証’執法”,杜絕無証人員參與執法、避免執法人員少於2名,維護執法嚴肅性。“必須圍繞被調查對象的涉嫌違法行為,合法有序收集証據”,杜絕案件調查方向跑偏、違法收集証據。“必須做到案件事實清楚、証據充分后才提交局黨委會(案審會)討論”,杜絕重大行政處罰未經局黨委會(案審會)集體討論作出、行政處罰出現重大失誤。“必須做到行政處罰內容執行完畢后方可結案歸檔保存”,杜絕紙面行政處罰。(黃迎商)
(責編:周倩文、張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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