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定費省了!一場調解讓“兩難”變“雙贏”
2024年12月18日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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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漢東西湖法院審理了一起勞務合同糾紛,經過承辦法官的耐心溝通和細致調解,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節省大筆鑒定費,既為企業減少訴累,又為農民工討回工錢,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雙贏,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再上新台階。
原告王某帶領農民工為某建筑企業提供鋼筋工勞務,工程結束后,該企業既未辦理結算,也未支付剩余勞務費用,王某遂訴至法院。由於雙方未進行工程結算,需進行工程造價鑒定,然而鑒定費用高昂,雙方都不願承擔。
承辦法官錢嫚了解到這一情況后,立即聯系被告企業負責人。得知企業也不願走司法鑒定程序,且目前資金困難,但三個月后回款便能支付王某勞務費。
明晰雙方想法后,錢嫚法官反復溝通協調,最終促使雙方就勞務總費用及剩余未付款金額達成一致意見,無需進行工程造價鑒定。
因雙方當事人不在本地,無法當面簽訂調解協議。為趁熱打鐵解決糾紛,錢嫚法官約定雙方通過線上互聯網法庭商談付款時間並簽訂調解協議。12月14日,雙方成功簽訂調解協議,法院當日送達民事調解書,此時距離立案僅十天。
王某對能協商解決糾紛並省掉鑒定費以及線上簽協議的便利表示感謝,稱拿到調解書就安心了。企業負責人也表示,不進行工程造價鑒定為企業節約了訴訟成本,減輕了資金壓力。
東西湖法院始終秉持“如我在訴”的理念,將調解貫穿案件辦理全過程,最大限度促進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積極運用電子送達、人民法院調解平台等科技手段,突破當事人參與訴訟的時間和空間限制,切實提供“零成本、高效率”的司法服務,於細微處讓當事人感受到良法善治的溫度,以實際行動為東西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添磚加瓦。(楊靜)
(責編:王郭驥、張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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