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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江岸區法院:“法院+工會”巧解勞資糾紛連環扣

2025年03月29日1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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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審判開到家門口,法官和工會的調解員一起幫我們算清了‘法律賬’‘經濟賬’,一次調解,三個案子都解決了!”

近日,在武漢市江岸區矛調中心,保安老李和保安公司同時簽下撤訴申請書。這場橫跨仲裁、一審、二審三個程序的勞動爭議,僅用3個小時,不僅化解了雙方一起正在一審的案件,還同步解決了處於仲裁階段和二審階段的兩起關聯糾紛,實現了“一案解三結”的高效解紛效果。

一場糾紛引發“三起案件”

“當時公司隻給我發了一萬多的社保補貼,現在這些都要討回去,哪有這個道理?”保安老李攥著仲裁裁決書的手微微發抖。

去年7月,老李與保安公司的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因公司未足額支付加班費等,老李先后三次,分別就加班工資、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和社保損失提起勞動仲裁,但雙方都認為仲裁結果與自己訴求差距較大。

隨后,老李和保安公司互為原被告向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不服社保損失和經濟補償金的認定,老李則主張加班費差額等訴求未獲全額支持。

三起案件分別在仲裁、一審、二審程序展開“拉鋸戰”,雙方矛盾升級,案件陷入“僵局”。

岸北法庭法官魯金順陷入沉思,這三個案件雖分處不同程序,但爭議焦點高度關聯,關系勞動關系是否成立、社保補貼性質如何認定、加班費計算基數如何確定。

“就像一串連環扣,若按常規程序逐一審理,雙方都可能‘疲憊不堪’,必須抽絲剝繭找到突破口,想個法子一攬子解決!”

一攬子調解,“三案”同步化解

為實質性化解糾紛,魯金順立即啟動“法院+工會”聯動調解機制,聯系工會共同開展“一攬子調解”工作。

“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保、足額支付加班工資是企業的法定義務。您看,在這個類似的示范判例中,企業就因未規范用工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

調解現場,魯金順將法律規定及三份類案判決放到企業方代表面前,“分開打官司,不僅可能耗時較長,還可能觸發更多關聯糾紛,不利於企業正常經營。”

“提起加班費補償要在合理的范圍內,也需要提供相應的証據,現在對方願意最大程度上支付相應的款項……您考慮一下?”工會調解員對老李輕聲勸解。

在魯金順和工會調解員“雙管齊下”的調解溝通后,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保安公司一次性向老李支付共計14000元,雙方當場簽署了一份調解書並提交了兩份撤訴申請。

機制創新:化解勞動爭議有“新招”

“上周協議約定的款項已經到賬了,不用跑三個程序、不用等,這回是實實在在的安心!”魯金順致電回訪時,老李在電話裡連聲道謝。

為鞏固矛盾糾紛調解成果,岸北法庭建立調解案件90天跟蹤回訪制度,通過“前端化解—中端確認—后端保障”,形成“預防—調解—履行”的全周期司法服務閉環。

同時,岸北法庭自2021年開展專業化審判以來,即逐步完善了“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解紛體系,依托區矛調中心平台力量,實現了程序貫通、效力覆蓋、成本降低三重突破,一方面幫助勞動者快速兌現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幫助企業降低訴訟成本,提升解紛質效。

解紛體系建立以來,已成功調解勞動爭議案件400余件,平均解紛周期下降至50余天,帶動轄區涉企勞動爭議衍生訴訟下降10.4%,為市場主體紓困減負,走出了一條既有司法力度、又有民生溫度的多元解紛新路徑。(姜泰陽)

(責編:王郭驥、張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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