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向評估、類案引導 讓企業“雲上”言和
2016年,初入行業的某裝修公司通過市場拓展,找到某工程公司,就其承接的工程項目,先后與之簽訂了數十份《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約定裝修公司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提供裝飾裝修服務。項目陸續竣工,工程公司支付了部分合同款項,但所涉工程項目質保期滿后卻均未支付質保金。
某裝修公司上門催要,但由於各項目建設前后歷時較長,再加上經過數年的質保期,工程公司的股東已經完全變更,現任股東稱前任股東簽訂的合同債權債務早已全部履行完畢,對之前的項目不知情,拒絕支付相應的款項。
雙方協商未果,裝修公司將工程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十余份合同項下拖欠的質保金及違約金共計近20萬元。
因雙方均系企業,十余起案件通過江岸區法院“涉企糾紛綠色通道”快速立案,同時立即啟動涉企案件經濟影響“雙向分級”評估制度,從資金周轉、人力投入、經營風險、信用評價等方面,引導企業開展自評。
“企業自評案件有‘較大影響’,我們再實地走訪了解一下具體情況。”經過調查,承辦法官舒婷了解到,雙方企業都在發展關鍵期,盡快化解糾紛才能保障企業正常經營,且雙方另有糾紛在其他法院審理,目前已在二審中達成和解。
“從評估情況看,調解是最優解。既然已有成功調解的先例,這些案件也有類似之處,那就要想辦法一攬子化解……”有了這個想法,舒婷便立即聯系雙方當事人,經其同意后將案件導入先行調解程序,委托至區綜治中心涉企糾紛調解團隊一同開展調解工作。
前期走訪中,舒婷還了解到,工程公司隨著結構調整,股東人員變更,已搬離本地。為切實減輕當事人訴累,她帶領調解團隊分別與裝修公司負責人,工程公司現任股東、前任股東建立微信群,實時連線、同步展示証據材料,帶領雙方梳理合同內容。
在連續幾天的詳細核對中,舒婷發現裝修公司提交的部分証據有雜亂、記錄不全的情況。
“現有的証據材料進入庭審階段需進一步舉証,若雙方能參照此前類案的調解方向,更節約訴訟成本。”舒婷引導裝修公司合理厘清訴求。
“這些是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和原始施工單據,有當時公司入職員工簽字的。”另一邊,在調解員吳雨承的見証下,工程公司現任股東與前任股東進行對接,明確了各個項目的具體情況。
“雖然人換了,但這幾天也基本對清楚了,該我們付的錢,我們也不會逃避責任。”工程公司率先表態。
“時隔近十年,很多東西我們整理起來都有困難,對方股東換了不清楚也能夠理解,違約金就算了……”見狀,裝修公司也表示願意減免部分款項。
通過幾天對賬和“雲上”調解,雙方放下芥蒂,參考此前的調解方向達成和解——工程公司向裝修公司一次性支付13萬余元,裝修公司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調解協議簽訂后,舒婷向裝修公司發送履行情況回訪函。一周后,裝修公司反饋案件所涉款項已全部到賬,至此糾紛圓滿化解。(姜泰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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