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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輔助駕駛系好“法治安全帶”(金台銳評)

倪 弋
2025年05月29日08:1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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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晚高峰擁堵路段,打開智能跟車系統,車輛自動保持安全車距﹔長途駕駛中開啟自適應巡航,自動超車、變道一氣呵成﹔啟動自動泊車,車輛可自行停車入庫……近年來,智能網聯汽車日益進入駕駛人日常生活。其中,輔助駕駛作為智能網聯汽車的重要功能,有效提高了駕駛效率、便利性和舒適度。

  然而,駕駛輔助技術也帶來諸多風險和問題。因對輔助駕駛過度信任,有駕駛者在行駛中將車輛全程托管,最終引發事故﹔一起追尾事故,駕駛者認為是因輔助駕駛系統預警延遲2.3秒所致,車企卻主張駕駛者脫手時間達8秒要求免責……這些問題啟示我們:當算法日益深度介入駕駛,應在法治軌道上構建完善“人機協同駕駛”新秩序,為輔助駕駛系好“法治安全帶”。

  模糊的營銷宣傳引發認知偏差值得警惕。現實中,有車企以“智能駕駛”“零接管”等話術和詞語,對輔助駕駛進行模糊和夸大宣傳,卻對其功能邊界、安全操作規程等“惜字如金”。在一些網絡平台和自媒體賬號上,“解放雙手”的“測評”和“全程托管”的實錄更是吸引眼球。這極易讓一些消費者產生認知偏差,對輔助駕駛“過度信任”乃至“過於放任”,甚至將輔助駕駛等同於“自動駕駛”,帶來駕駛安全隱患。

  對此,工信部舉行汽車企業安全專題會議,要求車企“明確系統功能邊界和安全響應措施,不得進行夸大和虛假宣傳”,不能出現“自動駕駛”“自主駕駛”“智駕”“高階智駕”等名詞,這些舉措及時而有力。但是,不能僅依托監管部門行政指令,未來還應從法律層面將技術參數嵌入制度設計,讓法治紅線從“事后糾偏”轉向“事前錨定”。例如,可以考慮明確“輔助駕駛”宣傳禁用詞語清單,明晰夸大宣傳和誘導用戶等行為的懲戒舉措﹔在車機系統界面等區域顯著標注技術標識信息,直觀呈現功能風險等。

  技術突進與法治規范之間的“速度差”也亟待回應。當開啟輔助駕駛模式時發生事故,究竟是源於車輛感知、算法決策的缺陷,還是駕駛員自身操作失誤所致?責任主體如何認定,歸責原則如何厘定,責任比例如何劃分?這些都成為亟待法律回應的問題。

  對此,有必要結合輔助駕駛不同等級與應用場景,從法律層面明確相關主體的責任邊界,細化“人機共駕”時的責任體系,清晰界定在系統正常運行、故障、突發狀況等不同情形下,車企、運營方和用戶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輔助駕駛千萬條,安全行駛第一條。更好發揮法治對於輔助駕駛技術應用的引領、規范和保障作用,將法治精神更好地融入技術應用,既防范輔助駕駛“剎車失靈”引發的安全風險,也規避“過度制動”阻礙技術創新發展,方能駛向“以人為本、科技向善”的美好未來。

  《 人民日報 》( 2025年05月29日 19 版)

(責編:王郭驥、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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