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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區法院:以“要素式”調解,破局涉企糾紛

2025年10月17日1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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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筆11萬元已經到賬了!真的太感謝你們了!”工作日一早,某租賃公司負責人趙經理手握錦旗,快步走進武漢市江岸區綜治中心涉企糾紛調解室。

錦旗上“情理法交融化干戈,赤誠心奉獻為企業”的字樣,在晨光中格外醒目。

這面錦旗背后,是一場拉鋸四年涉企糾紛成功化解的故事,更是司法力量守護企業重生的生動寫照。

緣起:一筆拖了四年的租金

2020年底起,因項目施工需要,某工程公司與趙經理經營的兩家租賃公司先后簽訂了多份集裝箱房租賃合同,約定各項目結束后,租賃公司收回設備,工程公司結清租金。工程公司支付了部分租金,但直至多個項目陸續完工后,仍余數筆租金一直未付。

由於租金被長期拖欠,租賃公司資金周轉出現困難,200多名員工工資發放都成問題,最終決定訴諸法律途徑解決。

破局:“要素式”調解打開突破口

“我們聽說在江岸區綜治中心有專門負責涉企糾紛案件的駐點法官,能通過調解解決問題,就想來試試。”趙經理拿著《矛盾糾紛綜合治理程序告知書》,向駐點法官舒婷咨詢道。

“這麼多筆欠款拖著不還,溝通了好多次,實在是沒辦法了。”趙經理無奈地說。

“您別著急,先對照這份‘要素式’起訴狀,填一下糾紛基本情況,我們把爭議點明確下來,實質性解決糾紛,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經營的影響。”

在舒婷的指導下,趙經理隻用不到五分鐘就完成了表格填寫。原來,雙方的糾紛共涉及5份合同,其中有1件已在異地法院起訴,所涉總金額超70萬元。

為減輕當事人訴累,舒婷在梳理案情后,決定立即啟動調解,計劃將數起關聯案件“一攬子”解決。同時,安排駐區綜治中心資深調解員代中玲一同開展調解工作,並第一時間聯系了工程公司負責人汪總。

“我們不是故意拖欠,公司項目負責人幾次變動,部分賬目不清,現在還沒梳理清楚,確實沒法支付。”舒婷了解情況后,同樣引導其使用“要素式”答辯狀梳理意見,並提交相應証據。

三日后,對照雙方各自提交的材料,爭議焦點很快明晰:雙方對欠付租金金額異議不大,分歧主要在於違約金計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轉機:兩次“再見”后的柳暗花明

爭議焦點明確后,舒婷與代中玲立即行動,分步調處。

第一輪調解,工程公司表示其目前項目回款周期長,希望兩年內分五期支付65萬元,免除違約金﹔租賃公司則堅持七個月內付清。付款期限差距太大,工程公司負責人汪總一度失去信心。

但二人沒有放棄。舒婷與代中玲多次聯系租賃公司趙經理,經反復溝通,趙經理說出了他的顧慮:“我也理解他們回款的困難,但如果工程公司提前回款,卻因協議限制不能催收,豈不是很被動?”

找到症結后,組織雙方進行第二輪調解,明確“如有提前回款,工程公司將優先支付租金”的補充條款,同時將付款期壓縮至一年,分三期支付﹔但雙方對首期款項存在5萬元差距,這讓調解再次陷入僵局。

眼看著在最后一步又要“談崩”,舒婷與代中玲決定再努力試試。連續三天,二人發送的信息都石沉大海。然而晚上十點,轉機突然出現——工程公司汪總主動來電同意繼續協商。

“這幾天,你們一直耐心勸導我,我決定也再給彼此一個空間,徹底解決問題。”

抓住契機,二人連夜擬定新方案:首期款11萬元提前至8月30日前支付、中期款24萬於春節前支付、在次年3月前付清剩余款項。

歷時68天、近百輪溝通,這個折中方案終於讓雙方都點了頭。

涉企糾紛調解室裡忙碌而融洽:舒婷再次仔細審核文書中的每一個條款,雙方認真查看調解筆錄並鄭重簽字,又重新握住了彼此的手。

首筆款項到賬當天,代中玲發送提醒短信“后續付款如需協助,隨時找我!”這份“售后”服務更讓企業倍感暖心。

如今,工程公司債權部分回款,收回資金后的租賃公司化解了勞工矛盾,雙方邁步經營重新煥發活力。(姜泰陽)

(責編:王郭驥、張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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