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揣“如我在訴”的共情(中國道路中國夢·每一個人都是主角)
定分止爭,是我的職責,也是我的追求。這四個字看著簡單,做起來卻不容易,需要不斷去掂量、踐行。不了解的朋友曾對我說:“法官不就是寫份判決書、蓋個章嗎?”法律文書可以為一個案件畫上句號,卻未必能真正平息一場糾紛。司法工作者所追求的,不僅是“事了”,更是深層次的“事心雙解”,實現“人和”。
這份深刻體會,源於我剛入職時的一次經歷。那時,我被派去給一名被告送判決書。案件本身很清晰,兩方因大棚合作起爭執,被告扣下原告車輛,調解無果后,法院作出了判決。這本是個簡單的“跑腿活”,但我走在鄉間小路上,看到田間地頭辛勤勞作的身影,心裡怎麼也輕鬆不起來。我忍不住想,這紙判決送出去容易,可它能化解兩家人心裡的疙瘩嗎?握著判決書,一個念頭越發清晰:“不行,得再試一次!”
我知道,滿口法言法語,肯定說不到農戶心坎裡。於是,我到村裡后沒有直奔他家,而是多方打聽,輾轉找到德高望重的村支書,邀請他一同上門。到了農戶大棚裡,我和村支書從鄰裡口碑、做人道理,一直講到不履行判決的法律后果,層層說理,句句入心。最終,農戶心悅誠服地返還車輛,原告也撤回了起訴。而我,則帶回了那封未送出的判決書。
這次經歷如同一顆種子,在心裡生根發芽,我從中收獲的思考與感悟,也化為了自己工作的“方法論”。我意識到,聽當事人“講故事”時,我們已是“故事”裡的人,並且還能影響“故事”的走向。這是一份沉甸甸的責任。中級人民法院,或許少有驚天動地的大案,但那些諸如因千百元欠款而產生的“小案”,卻可能是當事人天大的事,訴訟往往是他們無奈之下的最后一種解紛方式。隻有始終懷揣“如我在訴”的共情,秉持“小案不小辦”的審慎,真誠傾聽、耐心理解,找到情、理、法的契合點,才能形成合適的解決方案,對得起群眾的信任與期待。
從那次村支書的勸解中,我也意識到,法律的落點在一個個具體的人,隻有搭起群眾信賴的橋梁,用他們聽得懂的語言、願接受的方式開展工作,才能打通深入人心的“最后一公裡”。這些年,我碰上過帶著孩子來庭審、情緒激動的當事人,在騰出辦公室、請同事幫忙照看小朋友后,他們緊繃的神經漸漸舒緩,願意靜下心來理性溝通﹔也遇到過相識數十年卻因一紙欠條對簿公堂的老年人,我引導他們回憶鄉土歲月、過往情誼,勸說“錢是出於情誼借的,法律時效會過,但你們的情誼不該過期”,促成還款和解……將心比心、以心換心,司法方能在涓涓暖流中凝聚起群眾的理解和認同。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司法工作者不僅要會“聽故事”,更要主動走進廣闊天地去“講故事”。為守護群眾“錢袋子”,我們走進社區,講述防范金融風險的故事﹔為呵護青少年成長,我們成立普法講師團,走進校園講述自我保護的故事﹔為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我們安排干警入駐綜治中心,向群眾講述解決糾紛的故事……當法治的故事像陽光和雨露一樣,播撒進更多人的心田,滋養出的必是守法意識、規則意識。
法治中國的道路,每一步都充滿榮光。我深感榮幸,自己能成為這壯闊征程中的一束微光,與無數同行的光芒交匯,努力照亮社會公平正義的角角落落。未來,我會繼續懷著對法律的信仰、對人民的赤誠,堅定而踏實地走在為民服務的路上,不負期待、不辱使命。
(作者為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 人民日報 》( 2026年01月26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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