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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人主播等生成內容被納入監管(法治聚焦)

本報記者 林麗鸝
2026年02月02日08:1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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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月1日起施行,將數字人主播等納入監管,以促進人工智能技術在直播電商領域的規范應用。

  隨著人工智能發展,數字人主播等生成內容大量出現。為避免人工智能成為生成或傳播虛假信息的“擋箭牌”,《辦法》將數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納入監管視野,明確直播間運營者使用人工智能等技術生成的人物圖像、視頻從事直播電商活動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標識,持續向消費者提示該人物圖像、視頻由人工智能等技術生成。在直播電商活動中使用人工智能等技術生成的人物圖像、視頻,出現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由管理或者使用該人物圖像、視頻的直播間運營者承擔責任。

  如何將流量管控納入監管工具箱?市場監管總局網絡交易監督管理司相關負責人介紹,相對於其他的電商業態,直播電商行業追逐流量的特征更為明顯,許多直播間運營者、主播正是因為急於流量變現,才導致假冒偽劣和虛假營銷行為易發頻發。

  《辦法》規定,市場監督管理、網信部門將相關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違法情況通報直播電商平台經營者的,直播電商平台經營者應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平台規則,及時採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暫停直播、限期停播、關閉賬號、列入黑名單等處置措施。

  結合《辦法》的實施,市場監管部門正加快推進直播電商平台服務管理國家標准的研制,通過統一明確的技術規范和操作指引,發揮標准化在引領行業發展、提升服務水平方面的有效作用。

  《 人民日報 》( 2026年02月02日 10 版)

(責編:周恬、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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