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商場墜樓引糾紛 司法建議筑安全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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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孩童在商場意外墜樓,多方就責任劃分產生爭議。武漢青山區人民法院以現場勘查厘清事實、依法裁判定分止爭,同步發出司法建議推動隱患全面整改,以司法力量守護公共場所安全。
2021年4月11日,4歲幼童小葉跟隨父母在一家商場三樓等候電梯時,不慎從玻璃擋板縫隙墜落至一樓,頭部嚴重受傷。事發后,商場工作人員與家屬第一時間將孩子送醫救治,並先行墊付醫療費10萬元。經司法鑒定,小葉兩處傷情分別構成八級、十級傷殘,累計醫療支出超14萬元。后續雙方就賠償問題未能達成一致,2022年,小葉父母將商場經營方訴至武漢市青山區人民法院,主張各類經濟損失共計53萬余元。
庭審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各持己見。原告認為,商場防護擋板間隙超標,建筑設施存在安全缺陷,且未依法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商場經營方則辯稱,孩子父母監護缺位,致使孩童脫離看管視線﹔同時主張擋板縫隙問題源於施工環節,主要責任應由施工方承擔,即便自身需擔責,也僅應承擔補充責任,已墊付的10萬元應在賠償款中予以抵扣。
為精准認定案件事實、明晰法律責任,承辦法官走出審判庭,前往事故現場開展實地勘查。工作人員對防護擋板縫隙進行精准測量,逐一核對國家標准文件、工程竣工驗收材料及商場日常維護台賬。經查,事發位置玻璃牆面與擋板淨距達0.15米,超出《民用建筑設計通則》中商業場所欄杆杆件淨距不大於0.11米的強制安全標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允許未成年人活動的公共場所,設施須符合安全標准,對風險點位應落實維護、警示、管護等措施。涉案商場防護設施不達標,也未完善風險防控舉措,未能盡到法定安全保障義務。同時,法官也明確指出,小葉父母在陪同過程中監護疏忽,未能及時制止危險行為,同樣存在過錯。
結合查明的事實與法律規定,法院多次組織雙方釋法明理、溝通協調。2022年8月,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判令商場向小葉賠償各項損失38萬余元。判決生效后,法院持續跟進督促,確保賠償款項及時到位,保障孩子后續治療順利開展。
案件辦結不等於風險清零。針對該案暴露出的公共場所安全管理漏洞,法院向商場正式送達司法建議函,直指防護設施不合規、安全警示缺失等問題,明確整改時限與具體要求。
收到司法建議后,該商場高度重視,立即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全域安全隱患排查與專項整治,重點對護欄縫隙、高空防護等設施全面改造升級。經法院聯合相關部門驗收,商場各類安全隱患全部清零,整體安全防護水平顯著提升。(楊蘭 向瑋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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