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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布煙花爆竹全鏈條“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典型案例

2026年07月10日1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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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湖北省安委辦發布全省第二批6起煙花爆竹典型違法案例,集中整治儲存、運輸、經營、燃放全鏈條違法亂象,切實筑牢全省安全生產防線。

今年以來,湖北省壓緊壓實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責任,健全聯合執法、線索摸排、以案釋法、閉環整改長效機制,聚焦煙花爆竹監管重點區域和薄弱環節,開展全覆蓋隱患排查整治,對涉爆非法違法行為堅持零容忍、嚴執法、強震懾。本次通報的6起案例均為頂風違法典型,隱蔽性強、安全隱患突出,嚴重擾亂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秩序,直接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案例1:咸寧咸安區陳某無証儲存煙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3日,咸寧市咸安區應急管理局聯合鄉鎮、市場監管、公安開展專項執法,在橫溝橋鎮楊畈村一處民房內查獲陳某無証囤積儲存的煙花爆竹106箱,當事人未取得經營許可,私自儲存煙花爆竹擬對外銷售。

處理結果:當事人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私自囤積煙花爆竹擬對外銷售,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執法部門依法扣押全部涉案煙花爆竹,結合當事人身體患病的實際情況,依法予以批評教育、警示教育,責令簽訂合規經營承諾書。

案例2:宜昌長陽土家族自治縣鄧某某無証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5日,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公安局在滬渝高速高家堰服務區查獲鄧某某,其未取得危險貨物運輸資質及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駕駛普通廂式貨車違規承運各類煙花283件,違法事實確鑿。

處理結果:當事人未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及危險貨物運輸資質,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未取得危險貨物運輸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定,涉嫌非法運輸危險物質,公安機關依法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案例3:宜昌秭歸縣向某無証儲存經營煙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5日,秭歸縣應急局聯合公安、鄉鎮開展夜間突擊檢查,在茅坪鎮平湖大道某白事用品店,查獲當事人向某無証儲存、經營煙花爆竹14件21盤。經查,該經營場所無安全防護措施,不具備煙花爆竹儲存經營安全生產條件,當事人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

處理結果:當事人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在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的場所違規儲存、經營煙花爆竹,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執法部門依法扣押全部涉案煙花爆竹,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4:鄂州葛店經開區程某非法儲存、銷售“震天雷”爆炸物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10日,葛店公安分局聯合應急部門精准布控,抓獲涉嫌非法儲存、銷售爆炸物人員2名,現場查獲“震天雷”145箱,共計一萬五千余枚,全部危險物品已安全轉運封存。經查,程某非法儲存危險物質違法事實清楚、証據確鑿。

處理結果:當事人非法儲存、銷售烈性爆炸物品,涉嫌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其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持續深挖涉案上下游線索,從嚴打擊非法危爆物品產業鏈。

案例5:恩施州恩施市廖某、熬某無証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12日,恩施市新塘派出所精准研判線索,蹲守查獲廖某、熬某二人,二人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運輸許可,私自駕車購入煙花爆竹268件,擬運回私售牟利,涉案總價值16525元。

處理結果:當事人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運輸許可,私自購入並運輸煙花爆竹用於私自售賣牟利,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定,公安機關依法扣押涉案煙花爆竹,對兩名當事人分別處以行政拘留5日。

案例6:鄂州華容區熊某禁放區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21日,華容派出所接線索核查,查實熊某明知華容區為全域禁放區域,仍違規在華容鎮熊皮村大樹熊灣燃放煙花爆竹,頂風違法、事實清晰。

處理結果:當事人在全域禁放區域頂風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及屬地煙花爆竹禁放管理相關規定,執法部門依法對其處以行政罰款200元。(彭鬆力)

(責編:周倩文、張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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