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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餐酒”惹禍!已有人丟了工作

2026年08月01日0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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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聚淺酌無妨,酒后切莫駕車。湖北交警持續開展酒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隔餐酒”惹禍,工作丟了!

7月20日0時40分許,黃石交警在杭州西路居然之家路段開展酒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時,查獲出租車駕駛人程某涉嫌酒駕。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50mg/100ml,達酒駕標准。經查,程某19日午飯時喝了酒,飯后休息至當日23時30分許,自認已經酒醒,便駕駛出租車上路營運載客,被查獲時車內還載有一名乘客。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處以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証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並處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二次酒駕+臨檢逃逸,拘留!

7月24日20時許,襄陽交警在朱市街開展酒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時,發現一輛小車在臨近檢查點時突然轉向,民警迅速上前對該車進行檢查。駕駛人陳某見此情形,棄車逃竄至附近一農戶廁所內,隨后被民警截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34mg/100ml,已達酒駕標准。進一步調查發現,陳某曾於2022年因酒駕被處罰,此次屬於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証且2年內不得重新申領,並處行政拘留4日的處罰。

車速遲緩,一查竟是酒駕!

7月23日1時15分許,武漢交警在龍陽大道開展酒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時,發現一輛小車行車速度遲緩,遂上前對駕駛人徐某進行檢查,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48mg/100ml,已達酒駕標准。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証記12分並暫扣6個月的處罰。

酒后“遛彎”,12分沒了!

7月22日20時40分許,隨州交警在隨縣唐縣鎮通村公路政府門口開展酒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時,查獲駕駛人闕某涉嫌酒駕。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70mg/100ml,達酒駕標准。闕某稱,晚上在家喝了點酒,覺得半夜交警不會查,路程也短,便駕車外出。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駕駛証記12分並暫扣6個月的處罰。

鄉道無人查?交警:我在!

7月27日19時許,潛江交警在周磯街道周普路開展酒醉駕專項整治行動,對貨車駕駛人朱某進行檢查時,發現其神色慌張、面部泛紅,隨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69mg/100ml,已達酒駕標准。朱某稱,以為鄉村道路偏僻,不會有交警,便駕車外出,沒想到還是被查了。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屬於違法行為,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屬於犯罪行為。酒駕,暫扣6個月駕駛証、2000元罰款、記12分。醉駕,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証、追究刑事責任(危險駕駛罪)、5年/10年/終生禁駕(營運車輛)。酒駕醉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責任(交通肇事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吊銷駕駛証、終生禁駕。

酒駕一旦造成車輛損失,保險公司均不負責賠償﹔酒后車禍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交強險保險公司有權追償。巨額賠償。酒駕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需要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公職人員醉駕被“雙開”,工作收入就沒有了。酒駕、醉駕被查處,會面臨各種處罰,酒駕醉駕將納入個人信用記錄,貸款、消費或受限制。醉駕會留下案底,影響申請辦理出國簽証等。

湖北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珍愛生命,拒絕酒駕,嚴守安全底線,勿觸法律紅線。(王娑娜)

(責編:王郭驥、張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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