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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督管理所條例》本月起施行

厘清基層市場監管的職責權限

本報記者 林麗鸝
2026年11月04日08:2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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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市場監督管理所條例》,是首部專門規范市場監督管理所建設和管理的行政法規,標志著基層市場監管體制歷經改革整合,正式邁入制度定型新階段。

  當前,我國經營主體數量持續增長,市場交易形態更加多元。“《條例》回應了市場治理需求,對市場監督管理所的職責定位、運行機制、履職規范作出系統規定。”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楊東說。

  《條例》以行政法規形式明確市場監督管理所的職責定位和履職要求,既有助於防止監管缺位,也可避免向基層不當轉移超出承接能力的任務。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充分體現了監管為民的鮮明導向。對廣大消費者而言,《條例》推動市場監督管理所更好履行投訴舉報處理、政策宣傳和便民服務職責,有利於推動群眾急難愁盼在基層解決、市場風險在一線化解。

  《 人民日報 》( 2026年11月04日 11 版)

(責編:張沛、張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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