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张湾“39条新政”刺激经济复苏 主板挂牌上市企业补贴100万元

2020年04月23日17:04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专项补贴;新认定的众创空间或企业孵化器,最高可给予10万元奖励;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生人才给予每年2万,连续3年补贴……”日前,十堰市张湾区出台打造创新驱动先行区政策,从财政补贴、金融扶持、转型升级、奖励科研、城乡融合、营商环境等十个方面入手,推出39条经济政策,以“真金白银”刺激疫情影响放缓的经济态势。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打造创新驱动先行区,将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紧密结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张湾区委书记刘宇飞在谈到新政出台时说,越是困难越要化危为机,越要重视创新创业,赢得发展主动权。张湾新政出台旨在引导市场主体加强品牌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培育冠军示范点、创建众创空间,通过主攻现代工业、新兴服务业、城乡融合、机制体制、人才环境等五大创新点,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激发张湾区域经济内生增长新动力。

新政规定,凡是在十堰张湾辖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业,均可享受政策。为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运作方式,支持产业发展。设立一定风险保障资金,加强政银企合作搭建金融贷款平台,对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和提供担保的金融公司给予最高10 万元的补贴额度。

加强招商引资方面,为所有新引进的企业落户提供全程“一站式”代办服务。纳税超千万企业一经落户,最高可获20万元落户奖励。入驻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平台的新经济企业租赁办公场所,连续3年每平方米每月最高给予20元的房租补贴。

激发企业科技创新内生动力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中国质量奖企业、两化融合示范单位、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一次性各给予20万元补助,获得相应的省级荣誉也有补助奖励。鼓励企业精准扩大有效投资,不新增工业用地的情况下,在技术改造、购置数控智能设备方面均有一次性补贴,最高达50万元。引导企业提升单位产出效益,亩平税收达到20万/亩,一次性给予5000元/亩的奖励。

促进企业外向发展方面,建设进出口企业孵化器和出口基地公共服务平台,最高可获得20万元扶持。鼓励企业出口产绩,根据出口额度无上限给予扶持资金。

鼓励优秀团队和人才干事创业方面,对建立院士工作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有成果转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入选市级及以上重点产业创新团队,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

同时,新政将城乡融合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催化剂”。拿出资金奖励新型农民合作社、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农旅融合项目和星级农家乐、旅游民宿等新兴业态蓬勃发展,单个市场主体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胡罗宁 鲍勤勇 张畅)

(责编:周恬、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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