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7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0年01月18日10:16  来源:荆楚网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同志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依法忠实履职,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地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责编:关喜艳、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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