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湖北省郧西县公安局羊尾派出所在执勤巡逻过程中,敏锐感知,深夜蹲守,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11日凌晨,羊尾派出所民警在执勤巡逻过程中,发现汉江老观庙河道水面有人影和灯光闪动,间断传来发动机轰鸣声,疑似有电打鱼现象。民警随即进行分工部署,在江岸附近进行蹲守观察。凌晨1时许,方某和沈某在提着电击的鱼上岸回家途中被蹲守民警发现,在民警对方某进行控制时,沈某趁着黑夜逃离现场。在法律震慑下,11日15时许,沈某主动到郧西县公安局羊尾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方某和沈某对在汉江河内进行电打鱼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方某和沈某为了满足口腹之欲,于案发当晚,沿汉江河道驾驶船只,使用网购的“电打鱼”设备在汉江内进行非法捕捞活动,民警当场查获非法捕捞的各种鱼类19.3公斤。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提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汉江水域的全面禁渔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线索,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破坏汉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动,共同创建良好的生态环境。 (朱方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