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南漳:13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职务犯罪认定培训

2020年12月01日11:43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职务犯罪认定专题培训现场

“不具备职权内容的劳务活动、技术服务工作,一般不认为是公务......”

“2016年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对受贿罪适用范围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解释......”

安静的课堂,仔细倾听的学员,刷刷的笔记声。11月27日,湖北省南漳县纪委监委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荣功教授,为该县13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讲授主题为“职务犯罪认定中的疑难问题”专题讲座。

培训中,何荣功教授以职务犯罪认定为中心,从法益侵害与犯罪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与“利用职务便利”的含义、受贿的本质、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分、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行贿罪中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一罪与数罪等7个职务犯罪认定中的疑难问题,列举大量经典案例剖析,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业务培训课。

职务犯罪认定专题培训现场

“讲座以案释法、通俗易懂,让我很容易就吸收了刑事政策、法益侵害等专业知识,并对受贿罪、行贿罪认定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培训后,该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操越表示。

“这次培训内容设置科学合理,专业性、针对性、指导性很强,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职务犯罪认定及相关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县监委委员何德久和何荣功教授相互留下了联系方式,并交流了相关案件疑难问题。

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黄小聪介绍,培训前广泛征集了各部室、派出纪检监察组培训需求,“按需下单”引导学员们把握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职务犯罪认定等实际运用,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

据悉,今年以来,南漳县纪委监委围绕建设高素质“铁军”队伍,根据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所需,先后组织了11次培训活动,其中业务专题培训4期,内容涵盖案件审查调查、财务账目检查等多个方面,进一步提升了“铁军”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办案能力。(图文/张威)

(责编:周恬、关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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