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技改13条”明确支持重点项目 单个项目技改补助最高可达千万元

2021年01月07日08:37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省支持企业技改再放大招——支持技改项目的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财政专项由每年8亿元增至15亿元,单个项目技改补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

1月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经信厅负责人围绕我省近日印发的《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技改13条”),系统解读了新一轮技改“力度大、含金量高”的政策举措。

聚焦激励措施,“技改13条”明确支持重点项目实施技改,对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8%给予补助。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按装备销售单价的1%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支持企业技改做大做强,对实施技术改造后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不同档次奖励。支持技改试点示范,对获得国家试点示范的企业和项目,根据“含金量”给予50万元至1000万元不同档次奖励。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支持“零增地”技改,允许“零增地”技改项目先建后验,按需报审;提升容积率和费用减免。支持“进区入园”技改,优化技改审批程序,从项目备案、安评、环评、能评等方面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鼓励金融机构对重点技改项目优先予以融资支持,加大技改信贷投放。每年选派200名左右科技人才,指导企业技改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搭建工业技改项目咨询诊断服务平台,遴选技改系统解决供应商,分区域、分行业免费提供诊断咨询服务。

资金投入上,“技改13条”明确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技改力度,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各市(州)、县(市)比照设立支持技改的专项。争取国家、鼓励省内国有平台公司及社会资本等设立技改投资基金,支持省内制造业技改。

“技改13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3年。我省将加大技改绩效考核奖补力度,定期通报各市(州)工业技改投资情况,并将其纳入年度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记者李剑军、通讯员周志清、实习生王悦)

(责编:关喜艳、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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