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确立“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整体目标

2021年02月08日09:35  来源:湖北日报
 

2月7日召开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称,我省长江生态保护发生转折性变化,“十四五”期间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一降一减、两改善、四提升”。

省生态环境厅称,“十三五”是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最快的五年,长江生态保护发生转折性变化。我省累计完成沿江405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取缔长江干线和汉江干线各类码头1787个,取缔长江泊位1383个;大力实施留白增绿,腾退岸线149.8公里,长江岸滩岸线生态复绿面积856万平方米,山清水秀的美丽画卷正在荆楚大地徐徐展开。

据悉,2019年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我省成绩为优秀,全国排名第八,中部第一。“十三五”末,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下降。13个国考城市PM2.5累计平均浓度37微克/立方米,较“十二五”末下降40.3%;优良天数比例87.5%,较“十二五”末增加17.4个百分点。同时,水环境方面,全省消除省控劣Ⅴ类断面(水域),省控河流水质优良比例93.9%,较2016年提升7.3个百分点;主要湖库水质优良比例62.5%,较2016年提升3.1个百分点。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可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据介绍,“十四五”期间我省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一降一减、两改善、四提升”,即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环境风险防控水平、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空间格局优化和资源利用水平提升,为美丽湖北目标基本实现奠定基础。

到2035年全省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环境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建成蓝天白云、鱼翔浅底、水清岸绿、宜居宜人的美丽湖北。(胡弦、熊习岸、李斌)

(责编:关喜艳、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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