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组合拳破解“马拉松审理” 民商事案件结案大幅提速

2021年06月06日09:23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蔡蕾

  5月25日一大早,黄冈市团风县蓄电池厂破产案中的两位债权人来到该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公正依法为百姓,高效执行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对其依法高效办案表示感谢。

  团风县蓄电池厂破产一案,债权时间长,团风法院依托破产清算组成立案件办理工作专班,扎实进行风险评估、破产财产清理、债权分配等工作,在最短时间内对破产财产依法清算、分配,使该破产案件迅速结案。

  这是我省法院民商事案件结案大幅提速的缩影。

  去年以来,湖北法院围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案件立、审、执的效率和质量,避免“马拉松审理”拖垮企业,努力当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企业的“司法店小二”。

  案件数量上升,审判全面提速

  今年3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专项活动。

  “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从深化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提升司法效率、提升审判质量、加强破产审判机制改革5个方面,明确20条具体举措。

  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和提升审判质效,成为“提升年”活动的核心内容。

  在法院办理的案件中,民商事案件占绝大多数,而市场主体打民商事官司有“两怕”:怕久拖不决,怕结果不公正。

  “迟到的正义,是打了折的正义。”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指出,“两怕”问题,实质上是对法院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提出的要求,企业被官司长时间困住,很有可能错过最佳市场时机,直接影响发展甚至存亡。

  为此,湖北法院狠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努力缩短企业解决纠纷的时间、降低成本。

  针对长期影响民商事审判效率的突出性、瓶颈性问题,如送达难、上诉案件移送时间长、部分积案久拖未决等现象,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电子送达,积极探索诉讼文书送达、证据材料扫描等审判事务性工作的第三方服务模式,严格内部审限管理等方式,予以重点解决。

  同时,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提高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从简从快审理简单民商事案件,尽最大努力缩短审理周期。

  作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办理破产”指标的牵头单位,省法院积极对照世界银行评价指标和国内一流地区的先进经验,制订“办理破产”实施方案,提出明确工作目标和9项具体举措,大力推进破产案件高效审理。

  在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的情况下,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仍实现一审、二审、再审的全面提速,平均审理时间由2019年的69.6天、61.9天、90.4天,分别减少为现在的59.1天、58.8天、86.6天,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精准把握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为提高执行质效,省法院于日前下发通知,用三个半月时间,在全省法院内集中开展“三项清理”活动,重点对“明显超标的查封和超范围保全”“案件久拖不执和久执未结”“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不规范”开展专项清理。

  在执行光谷某互联网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系列劳动争议案件时,东湖高新区法院执行法官走访得知,该企业系因一个大客户违约导致其资金链断裂,并非有意拖欠员工工资。

  此时,该公司即将参加一个600余万元的项目投标。能否拿下该项目,关乎企业发展,也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履约。

  按照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的要求,执行法官一一与劳动者打电话做调解工作,最终所有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该公司中标后,在约定时间内全部履行完毕。

  省法院去年初出台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要求,法院在办理涉企案件时,要精准把握司法的力度和温度,在多个案件办理环节和司法公开等方面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进行经济影响分析评估,充分考量当事人诉讼利益,根据程序化和信息化评估结果,选择恰当的审判执行时机和司法手段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通过一年运行,这一制度取得良好效果。不久前公布的首届“湖北社会治理创新十大案例”,该制度榜上有名。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李群星告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该制度将在今年进一步深化。

  “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提出,要进一步明确评估标准、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以提升评估的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力争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打造成为湖北法院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特色和品牌。

  整治影响营商环境的顽瘴痼疾

  除了“两怕”问题,“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延续、承诺不兑现”,也是企业担心的问题。

  去年,省法院出台《关于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意见》,明确要以行政审判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对于各级政府在招商引资活动中为市场主体落户经营提供的优惠政策及条件,在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督促政府积极落实;因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行政协议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可以同时判令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判令行政机关予以赔偿。

  省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黄莹告诉记者,该院正在研究制定“涉企行政行为影响营商环境评估”方面的制度规定,对照指标进行逐案评估,必要时将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函,为党委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司法参考。

  为破解“诉讼主客场”难题,“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改革”工作已在全省启动。近期,省法院正在起草《关于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指导意见》,着重解决“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等现象。

  继曝光3起办理不力的涉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后,今年4月,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3起人民法院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的负面案例。

  去年,省法院梳理出任性查封、久审不决、久拖不执行等15个影响营商环境的典型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今年,省法院又梳理出年底不立案、随意扣除审限等11项影响营商环境的顽瘴痼疾,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在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专项活动的同时,省法院将建立全省统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考评考核制度,对年终考评排名靠后的中、基层法院院长进行约谈。

(责编:周恬、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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