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音|网民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政策 孝昌三部门联合解答
2024年08月08日08:30 |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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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武汉8月8日电 (记者张隽)“城乡居民养老如何办理集体补助?”近日,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留言,咨询城乡居民养老相关政策。
“我公公缴纳了孝昌县卫店镇的城乡居民养老,明年他就到退休年龄,之前缴纳的都是最低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想办理集体补助,如何办理呢?”网民留言称,卫店镇人社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并没有收到通知,不了解此政策。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截图
针对留言,孝昌县人社局回复称网民提到的“集体补助”是有相关政策的。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5〕41号)第三条基金筹集中的(二)集体补助,集体补助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以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提供资助。
补助和资助为并列关系,当地未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缴费补助试点不影响个人对参保人提供资助,子女为父母资助缴费是可以的。
补助和资助均只对当年,不得补缴往年,总金额不得超过当地当年城乡居保最高缴费档次。目前湖北省城乡居民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办理,与税务系统的接口是畅通的。资助人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委提出申请,村委与县税务部门对接,取得登录湖北省税务网账户和密码,在湖北省税务网通过个人资助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
孝昌县税务局称,如果操作方面有问题,可以到县税务大厅,“我们教村组的工作人员操作。”
针对“卫店镇人社中心工作人员回答并没有收到通知,完全不了解此政策”的留言,县人社局和卫店镇人民政府展开核实调查,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开展了第三轮政策宣讲和操作流程的指导。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官方回复截图
(责编:周倩文、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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