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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青山法院:“执破融合”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提升

2024年08月19日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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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省高院开展的“执破融合”改革试点工作中,武汉市青山区法院被列为全省法院“执破融合”试点单位。

近日,青山区法院通过探索“执破融合”工作模式,成功办结一起涉企执行案件。申请执行的企业顺利拿到八万余元货款,而被执行企业也避免了破产清算的困境,实现了“双赢”的良好效果。

某科技公司在2022年2月至8月期间,先后7次向某设备公司购买总价值约21万元的风管机配件等设备。但在约定付款期限届满后,该公司仅支付了13万元货款,以经营不善为由拖延支付剩余货款。某设备公司遂将其诉至青山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某科技公司应向某设备公司支付剩余货款8万余元及利息。2024年1月底,因某科技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设备公司向青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青山区法院对某科技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资金及相关资产进行了冻结,并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经多轮查控,执行干警发现该公司名下相关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于是向某设备公司反馈情况,并向其法定代表人介绍“执破融合”工作机制及优势。随后,某设备公司于2024年6月初向青山区法院递交了执行转破产申请,执行干警将案件移送破产审判部门。经审查,该部门裁定受理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案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青山区法院向某科技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其法定代表人张某一旦宣告破产的后果。张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一改之前拒不配合的态度,立即主动与某设备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联系,表示愿意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还清剩余货款。2024年6月底,在青山区法院执行局和综合庭承办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企业达成和解。某科技公司在一周内支付了全部剩余货款,某设备公司免除了其逾期利息,并向青山区法院申请撤回对某科技公司的破产申请,认可案件执行完毕。青山区法院及时解除了前期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对失信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使这家濒临破产的企业重获发展生机。

至此,这起历时2年多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执破融合”机制的推动下,仅用3周多的时间就实现了实质性化解,案件顺利结案。

该案例是青山区法院实施“执破融合”机制以来,秉持“以破促执”工作理念,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引入该机制成功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的典型案例。该案的处理,不仅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企业的胜诉权益,妥善化解了涉企债务纠纷,还通过信用修复保障了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李一方)

(责编:肖璐欣、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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