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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郧阳:“真金白银”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2024年08月30日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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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也有住房公积金了,我们干事的劲头更足了。”近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山跟前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孙绍虎看着新出台的政策,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今年以来,针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福利保障少、干事创业不足的问题,郧阳经过前期充分走访调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住房公积金建缴保障范围,初始月缴存额为180元,采取自愿原则,实行动态增长机制。参照三种类别乡镇划分标准,由各乡镇结合实际,从村级工作经费中分别按照每人每月50元、100元、200元标准发放交通补贴,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通讯补贴。

结合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情况结果运用,实行奖励报酬制度,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确定村(社区)“优秀”等次,对于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村(社区),乡镇党委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次性奖励。区委组织部每年评选 20名村(社区)“担当作为好书记”,并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予以奖励。对同时兼任两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村(社区)主职待遇的1.5倍确定报酬。

“对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中表现优秀的村支书,给予相应的奖励,能有效激发干事积极性和敢担当善作为的劲头。”郧阳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群说。

《意见》规定,对于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益达到10万元且当年保持增长的,经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同意,给予在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定的奖励 。

除经济待遇提高之外,郧阳还拓宽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政治发展空间。《意见》规定,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考试录用公务员力度。编制、人社、国资部门平均每年提供不少于10个事业编制岗位和不少于10个国有企业岗位,定向招聘在村(社区)连续任职满5年及以上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采取公开选拔方式进入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定向招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继续留任原职或安排到新岗位工作。(付朝旭)

(责编:郭婷婷、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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