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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浠水:全链条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4年10月01日1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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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多的纠纷,本来走投无路向法院起诉,没想到经过浠水法院和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组织协调,现在不仅顺利拿到了补偿款,公司还实现了重新运转啦,太感谢法院了!”收到行政调解书的罗田县某金属制造公司负责人致电道。

2021年,湖北黄冈市罗田县某公路作为连接两镇的重要交通动脉,将进行改扩建工程,罗田县某金属制造公司,恰好坐落于这条公路的东侧。为支持国家建设,该公司与当地镇政府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同意出让7000余平方米土地并拆除部分厂房,以期在原址置换新地并获得相应补偿。随后该公司的土地被收储,厂房依约拆除完毕。但镇政府并未按期交付置换土地,致使公司无法复工复产,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公司选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镇政府继续履行征补协议约定的义务,并支付违约金及损失共计200余万元。

案子判决并不难,但摆在公司眼前的难题——最短时间内复工复产,并不能得到很好解决。浠水法院通过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受理此案后,为妥善处理案涉争议,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依托浠水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将该案纳入浠水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开展协调化解。

“行政机关作为行政协议的相对方,更应展现责任与担当,建议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关键作用。”浠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建军表示。

承办法官向该镇政府发出《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罗田县委政法委、浠水县司法局等化解中心成员单位就该案共同召开行政争议协调会,镇政府高度重视,由“一把手”参与案件协调,并就争议焦点陈述行政机关立场,直面回应相对人的诉求。

通过梳理案情,化解专班敏锐捕捉矛盾化解“症结点”,引导双方针对赔偿款项等争议焦点开诚布公,镇政府主动征询企业意见,在持续四小时的磋商下,双方同意由被告一次性支付赔偿款98万元,原告不再就该案另行主张权利。法院根据双方协议内容制作行政调解书,纠纷得以解决。

在新置换的土地上,又响起了货车鸣笛、机器轰鸣的“美妙乐章”,建设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公司负责人表示,新的工厂预计将于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计划利用获得的补偿款进行必要的设备升级和技术改造,积极寻求新的合作机遇,以更坚定的信心迎接未来挑战。

浠水法院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纳入湖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为契机,畅通府院联动沟通交流渠道,与县政府共同设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并印发《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若干意见》《浠水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两大机制,打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N”定期府院联席会议、“立案分流”机制等集成制度系统。

聚焦“一个中心、两个机制、N个工作室”,打造行政争议“防调判治”新模式,全链条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7.78%,今年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化解案件189件,实质化解率达42.41%,较同期提升22.09%,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成效明显。(席轩)

(责编:周倩文、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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