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的亲情纠葛与司法守护
2024年10月11日17:32 |
年逾八十的老王,虽身患多种基础疾病,记忆衰退且认知异常,但在三个子女心中,他始终是最珍贵的存在。老王与老伴育有三子,长子大壮、女儿小美和小丽。自2022年起,老王夫妻就与大壮一家共同生活,大壮还聘请了保姆悉心照料。2023年老伴离世后,老王仍与大壮一家同住。
然而,兄妹三人因遗产和老王的退休金产生纠纷,大壮不愿配合两位妹妹探望老人,多次因探望问题引发冲突。两个妹妹无奈将哥哥告上法庭,哭诉着想要探望父亲,陪伴他吃顿饭、说说话,毕竟见一面就少一面了。哥哥也有自己的委屈,虽尽心尽力照顾父亲,但心中仍有未解的心结。
武汉东西湖法院临空港人民法庭受理了这起特殊的纠纷。在审理过程中,法官虽多次释法明理、组织调解,但仍未能解开兄妹心结。最终,从老人的实际情况和探视方式的便利性出发,判决大壮协助两位妹妹行使探望权,并明确规定了具体的探望方式。兄妹三人也按照判决履行了各自的责任,搭建起了友好沟通的桥梁。
小典说法:
本案件是成年子女之间因探望年迈父亲而引发的新型婚姻家庭纠纷。虽然我国在这方面没有具体明文规定,但可适用《民法典》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进行裁判。
法官寄语:
老王一家虽有矛盾纠纷,但令人欣慰的是,三兄妹在面对体弱多病的父亲时,没有互相推诿,而是争相照顾和探望。即便已年逾八十,老王仍是子女心中最宝贝的人。父母含辛茹苦将子女养育成人,子女也应尽己所能赡养父母,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的基本要求。对成年子女探望权的支持,体现了以老年人最佳利益为原则,保障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让他们能安享晚年。(杨静)
(责编:郭婷婷、张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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