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浠水:以10项纪律规范住建行政执法
2024年11月28日09:42 |

近期,湖北黄冈市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了《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10项纪律》(以下简称《10项纪律》),取得行政处罚零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零件败诉结果。
《10项纪律》中包括,六项严禁守牢底线。“严禁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进行执法活动”“严禁局机关及受委托的局属各单位1人执法”,明确执法人员资格及2人以上执法要求,确保执法主体合法。“严禁日常监管、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执法活动时,未取得执法证件人员在相关文书上署名”“严禁执法人员泄露执法工作秘密,为相关被监管单位及个人通风报信规避监管”“严禁执法人员在案件未经局党委会(案审会)研究决定公布前向外界就案件走向进行任何预测”,明确执法人员具体行为规范。“严禁执法人员有徇私枉法、收受财物、滥用职权等违反廉洁忠诚等纪律行为”,明确执法人员执法廉政操守。
四项必须提质增效。“必须2名以上执法人员‘亮证’执法”,杜绝无证人员参与执法、避免执法人员少于2名,维护执法严肃性。“必须围绕被调查对象的涉嫌违法行为,合法有序收集证据”,杜绝案件调查方向跑偏、违法收集证据。“必须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后才提交局党委会(案审会)讨论”,杜绝重大行政处罚未经局党委会(案审会)集体讨论作出、行政处罚出现重大失误。“必须做到行政处罚内容执行完毕后方可结案归档保存”,杜绝纸面行政处罚。(黄迎商)
(责编:周倩文、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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