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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巡回法庭到案例分享 一场持续三年的“315之约”

2026年03月17日1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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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室内,东湖高新区法院东湖人民法庭法官助理张晨以“以案释法,守护权益”为主题,为27名法科学生带来一场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例分享活动。这是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法院连续第三年到该学院开展“3·15”前夕校园普法活动。

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

与前两年不同,今年没有巡回法庭进校园,也没有现场开庭审理。张晨带来的是五个已经审结的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向学生们讲解消费陷阱与维权路径。

“预付式消费已深度融入日常生活,从教育培训到健身美容,从餐饮零售到家政服务,都有它的影子。”张晨介绍,要以司法守护“放心购”,依法治理“职业闭店人”“职业闭店人”等乱象,维护市场合法秩序。

五个案例均来自东湖高新区法院的真实审理,覆盖了预付式消费的不同环节。

黄某花17800元报名公考培训,合同约定“面试未通过全额退费”。他未通过面试后提交退费申请,却被一拖再拖。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认定合同有效,判决被告全额退费并支付逾期利息。“合同的生命在于履行,承诺的价值在于兑现。”张晨说。

第二个案例涉及研究生申硕服务。祖某支付64800元,合同承诺“未被录取全额退费”。他未被录取,申请退费时对方失联。法院支持了全额退费,但案件背后牵出的是法律底线问题——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当给付者将自己置于法律秩序之外时,法律将否定其请求权。”张晨强调。

“为什么选这五个案子?”张晨解释,“它们分别对应预付式消费的不同环节——签约时的主体辨认、合同条款的效力、履行不能的后果、解约退款的计算方式。从签约到解约,这条链上的风险点,基本都覆盖了。”

今年是东湖高新区法院连续第三年到华科法学院开展普法活动。前两年,他们把巡回法庭搬进校园,让学生旁听真实庭审;今年,他们带来已审结的案例,让学生看见裁判的逻辑。从庭审现场到案例复盘,两种形式,对应的是法律人成长的两个维度:既要懂得如何在法庭上捍卫权利,也要学会在事后理解规则如何确立。

据介绍,这种“法院+高校”的合作模式还将进一步深化。东湖高新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继续丰富普法形式,除了在“3·15”等重要节点开展活动外,还计划将典型案件的庭审搬进校园常态化,同时邀请法学师生走进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课题研讨,让司法实践与理论教学形成更紧密的互动。针对预付式消费等民生领域的热点问题,法院也将联合高校开展专题调研,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文/图 陈木子)

(责编:周倩文、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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