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建议丨让路灯亮起来、窗户晒到光 网民建议联合整治行道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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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城区行道树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能成为影响群众生活的“烦恼源”。近日,湖北咸宁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城区存在路灯被树枝遮挡、居民阳台采光被遮蔽等问题,建议多部门开展联合整治。
该网民留言表示,行道树不仅遮挡了路灯、指示牌,还缠绕高压电线,既影响夜间出行还存在安全隐患。居民的生活阳台也被树木遮住,采光不好,晾晒不便。

网民留言。网页截图
网民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路段行道树栽种时间较早,随着树木逐年生长,树冠日益茂密,而修剪频次未能跟上树木生长速度;城区绿化养护缺乏常态化的巡查排查机制,问题发现主要依赖市民投诉,主动治理意识不足;绿化修剪与路灯管理分属不同部门,协调联动不够顺畅,存在树与灯的矛盾;部分路段在当初绿化设计时未充分考虑树木成年后的生长空间及其对路灯、居民采光的影响。
对此,网民建议建立常态化巡查排查机制,将城区绿化面积划分为若干网格分区管理,安排专人定期巡查,重点排查路灯照明区域、居民区周边、学校附近、交通路口等关键区域的行道树遮挡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变被动应对为主动治理。
制定科学合理的修剪计划,根据城区不同路段树木的生长特性和遮挡程度,制定分类修剪、因树施策的年度修剪计划。对遮挡路灯照明的行道树,在保持树冠完整美观的前提下,重点修剪影响灯光投射的下垂枝、过密枝,确保路灯灯光能够有效照射路面。对影响居民阳台采光的树木,应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科学确定修剪方案,既要解决采光问题,又要兼顾绿化景观效果。
建立多部门联合整治机制,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住建、交警、供电、街道社区等多部门参与联合整治,针对树灯矛盾突出的路段,城市管理部门应会同路灯管理部门统筹研究解决方案,可采取调整路灯安装位置或角度、更换挑臂式灯架等方式,确保灯光穿透树冠达到路面标准照度。同时,在新建道路规划设计中,应统筹考虑路灯杆位与树穴的科学设置,合理交错布局,从源头上减少乔木与路灯的相互遮挡。
推进园林绿化一体化维养,目前咸宁蒲纺片区等地已纳入城市园林绿化一体化维养范围,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一体化维养覆盖面,统一养护标准和管理要求。市城管执法局应加强对绿化养护作业的监督考核,确保修剪作业规范及时。
保障修剪作业资金和装备投入,市财政可将城区行道树修剪养护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确保有充足的资金用于购置高空作业车等专业修剪设备、聘用专业修剪人员。特别是在春季等绿化养护关键时期,应保证足够的作业力量和装备投入,确保修剪工作顺利推进。
网民呼吁,让路灯亮起来、让阳光照进来,让广大市民从身边的点滴变化中感受到城市的温度与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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