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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

化解矛盾,“調解為先”見成效

本報記者  韓立群  李亞楠
2021年12月30日08:1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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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算是見到李總了,去年的工錢說啥都得給我結一下!”張忠寧在人民調解員介入后,終於找到了新疆某建筑公司副總經理李某。

  “去年在公司干了一年活,工錢拖了一年沒拿到。”張忠寧有點著急,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市信訪局下設的一站式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求助。接到求助后,中心值班律師幫張忠寧寫了訴狀,人民調解員劉曉明聯系到公司副總經理李某前來調解。

  “如果上法院打官司,對公司的經營和聲譽會有影響。快過年了,總得讓老鄉拿上錢好好過個年吧,你說對不?”劉曉明勸李某。

  “公司的賬戶凍結了,現在拿不出錢來。”李某解釋,上一任股東的債務問題導致公司賬戶凍結,現在正抓緊處理,年底前能解決。

  劉曉明查看了李某帶來的各種証明材料,發現情況屬實。在他的勸說下,張忠寧接受了年底前給錢的調解方案。可張忠寧還是不踏實:“那對方到時候仍不給怎麼辦?”

  “我現在就給你出人民調解協議書,然后請法院進行司法確認,出民事裁定書。到時候如果公司不給你錢,你可以直接拿裁定書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劉曉明說。

  今年7月,新疆昌吉市信訪局探索實施新的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在市信訪局成立市級一站式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優化16個鄉鎮(街道)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133個村(社區)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室,在網格設立社會矛盾糾紛調解站,構建“四級聯調”組織體系。

  中心堅持“調解為先、訴訟斷后”,有糾紛,先調解,重視訴前調解工作。對每一起糾紛,先征詢調解意願,調解成功的,由當事人申請司法確認,由駐中心巡回法庭做出司法確認裁定﹔對不同意調解或調解不成功的,再導入仲裁、行政裁決或訴訟等渠道處理,實現了群眾“隻進一扇門”就化解矛盾。

  通過新的矛盾化解機制,今年以來,昌吉市共調解各類社會矛盾糾紛586件,調解成功575件,調解糾紛數量與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30%,成功化解積案11件。


  《 人民日報 》( 2021年12月30日 19 版)
(責編:張雋、榮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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