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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規范防疫藥品及物資價格和競爭行為 不得違法囤積

2022年12月08日08:26 | 來源: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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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省市場監管局根據國家和省級相關價格法律規定,發布《關於規范防疫相關藥品及物資價格和競爭行為的通告》,告誡全省相關市場主體,杜絕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仿冒混淆等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和相關經營者合法權益。

通告要求,全省各醫藥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嚴格遵守相關法規,正確行使自主定價權,自覺維護疫情防控大局和防疫相關藥品及物資市場秩序﹔經營者應當明碼標價,切實做到價簽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完整、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違規強制捆綁銷售、搭售其他商品﹔不得相互串通、操縱防疫相關藥品及物資市場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不得違法違規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哄抬價格,推動價格過高、過快上漲,從而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發現上述違法行為,可保存好相關証據並通過撥打電話12315、12345等渠道進行投訴舉報。

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通告發布之日起,視為公開依法履行告誡程序,市場監管部門將不再單獨告誡。因此,各醫藥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對照通告要求開展自查整改,進一步規范自身經營行為。

對經提醒告誡后仍不整改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記者汪子軼、通訊員郭姍姍)

(責編:周雯、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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