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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17名省委、省政府領導擔任省級河湖長

2023年05月24日16:48 |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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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河湖長制辦公室印發通知,對省委、省政府領導擔任省級河湖長及其聯系單位予以明確,共17名省委、省政府領導擔任省級河湖長,16個省直部門擔任19條河湖的聯系單位。

根據《湖北省河湖長制工作規定》,在相應河湖設立河長、湖長,組織領導其責任河湖的管理保護工作,統籌、協調、督促相關黨委和政府以及有關部門履行法定職責,推動落實河湖管理保護的目標任務和行動計劃。其中,省級河湖長職責包括:組織領導責任河湖的管理保護工作,協調和督促解決責任河湖管理保護的重大問題﹔組織審定責任河湖的“一河(湖)一策”等河湖管理保護方案並督導實施﹔明晰責任河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區管理保護目標任務,推動建立流域統籌、區域協同、部門聯動的河湖聯防聯控機制﹔組織開展責任河湖的巡查和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對省級相關部門(單位)和下級河湖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導,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完成省總河湖長交辦的工作任務。

按照要求,各河湖長聯系單位需協助相應河湖長做好相關工作,主要職責包括:協助、提醒相應河湖長履職,承擔相應河湖長的辦公室日常工作﹔掌握責任河湖基本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定期組織開展責任河湖巡查工作,協助相應河湖長抓好問題的跟蹤督辦落實﹔及時向相應河湖長以及河湖長制辦公室報告有關河湖長制工作情況,報送有關履職信息﹔完成相應河湖長以及河湖長制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據了解,自國家全面推行河湖長制以來,湖北已全面建立了由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總河湖長的工作機制,形成了覆蓋所有江河、湖泊、水庫、渠道以及人工水道的省、市、縣、鄉、村五級河湖長體系。各級河湖長、河湖警長、河湖檢察長、河湖長聯系單位和各涉河湖工作部門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統籌資源力量,形成強大工作合力,共同扛起“治水”政治責任,共同擔負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執法監管等各項河湖管理保護工作任務,切實推進守底線與促發展有機結合、“治水”與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有效銜接,確保了一江清水東流、一庫淨水北送。(竇亦然)

(責編:張沛、張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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