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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谷充電省10元 武漢實行居民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分時電價

2023年12月01日1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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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漢市江岸區一居民小區,市民利用分時電價的計費方式給電動車充電。

在武漢市江岸區一居民小區,市民利用分時電價的計費方式給電動車充電。

12月1日,從國網武漢供電公司新聞通氣會獲悉,該公司即日起接受居民電動汽車用戶自有充電樁執行分時電價的申請。據測算,選擇在低谷時段為純電動汽車充滿一次電,相比原方式可節省10元左右。

據了解,湖北省發改委確定的分時電價劃分時段為:尖峰時段為晚上8時至10時,共2小時﹔高峰時段為下午5時至晚上8時及深夜10時至11時,共4小時﹔平峰時段為早上7時至下午5時,共10小時﹔低谷時間則是深夜11時至次日早上7時,共8小時。

國網武漢供電公司營銷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分時電價政策的執行方式是以“平峰時段”為基礎進行上下浮動。平峰平段電價執行居民合表電價標准0.58元/千瓦時,高峰、尖峰時段電價以平段電價為基准,每千瓦時分別提高0.1元、0.2元﹔低谷時段電價以平段電價為基准,每千瓦時降低0.15元。一輛純電動汽車如果選擇在低谷時段充電,相比原方式,充滿一次電可以節省10元左右(70千瓦時*0.15元/千瓦時=10.5元)。

據了解,目前建在居民小區的充電樁,無論是否為經營性質,隻要沒有特殊情況,都可以申請執行居民合表用戶電價,享受分時電價政策。

此次實行的分時電價政策遵循“自願原則”。居民電動汽車車主自主選擇自有充電樁是否實行分時電價。有意願實行分時電價的電動車主,隻需提供用電人有效身份証明(如身份証、戶口本等),就可以可通過“網上國網”APP,或供電營業廳申請辦理將自有充電樁的計費方式調整為分時電價,更換或調整分時電能表后的次月開始執行分時電價。

此外,對於2023年12月1日及以后新裝的居民電動汽車用戶,在申請分時電價環節時可以直接選擇是否執行分時電價,報裝完成后即刻執行。

需要提醒的是,居民電動車車主選定分時電價政策后,執行周期不少於12個月,滿12個月以后可以申請調整。不選擇執行分時電價的居民電動汽車車主仍按原方式計費。(圖/文 王欣)

(責編:王郭驥、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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