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假冒偽劣種子、化肥、農藥、農機等給農民和農業生產帶來的損害,專家讀者呼吁——
加強農資監管 農民安心生產(金台視線)
制圖:黃夢歡 |
備耕備種,農資先行。包括種子、農藥、化肥、農機等在內的農資安全,一頭連著田間地頭的來年收成,關乎廣大農民福祉﹔一頭連著全國人民的菜籃飯碗,關乎糧食安全。
近年來,有關部門從嚴查處假冒偽劣農資,護航農業安全生產。然而,農資制假售假、虛假宣傳、貨不對板等問題依然存在。
偽劣農資產品套路多,給農戶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
去年2月,山東昌邑市的姜先生經當地農資經銷商推薦,購買了約6400斤名為“坤元9號”的馬鈴薯新品種,並種植了約40畝地。沒想到3個月后,種子出苗后出現大面積死棵現象,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姜先生另外種植的約60畝地其他馬鈴薯品種卻長勢良好。后經有關部門鑒定,姜先生購買的種子為“套牌”,沒有經過脫毒處理,發病率超過90%。姜先生因此損失了10余萬元。
像姜先生這樣受到假冒偽劣農資產品坑害的農戶並非個例。“套牌”是市面上常見的作假手段,以種子市場為例,有的經銷商以次充好,以普通或者劣質種子“套牌”暢銷種子售賣。還有的育種企業利用他人研究出的親本種子,私自雜交、繁育推出所謂的“新品種”,卻無法保証種子品質。
近年來,線上銷售蓬勃興起,網售也成為農資的重要銷售渠道。但由於電商平台的資質審核把關不嚴,一些不法分子以虛假的農資經營許可証,注冊網店並銷售假冒偽劣農資。去年底,湖北枝江市警方破獲一起特大生產、銷售偽劣獸藥案,涉案價值達3000余萬元。犯罪嫌疑人通過上傳虛假的獸藥經營許可証,在多個電商平台注冊網店,其銷售的“三無”偽劣獸藥涉及9省份19家上游生產廠家。抽樣檢驗發現,偽劣獸藥中約98.5%無任何療效。
“網絡制假售假產業鏈條長,且制假、倉儲、銷售、運輸等環節,通常分布在不同地區,增加了監管和執法難度。制假者和售假者之間往往通過網絡溝通交易,從未謀面,這使得售假者無法提供制假者的准確信息,給執法機關從源頭上打擊制假售假農資行為造成困難。”華中農業大學文法學院副教授萬志前說。
實際上,有關部門一直在大力打擊制售假劣農資的違法犯罪活動。今年9月,公安部公布6起危害糧食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公安機關聯合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嚴厲打擊種子私繁濫制、“套牌”侵權和農藥非法添加隱性成分、化肥營養成分不足等違法犯罪行為,成功偵破黑龍江綏化市劉某某等人制售偽劣水稻種子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那麼,為何農資市場制假售假行為長期存在且屢禁不止?對此,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教授任大鵬認為:“一方面,多窩點碎片化的假劣農資生產方式加大了執法難度。農民購買農資的小規模分散化特點,給執法機關打擊假劣農資取証帶來一定難度。另一方面,處罰力度小,違法成本低,也是制假售假現象長期存在的重要原因。”
同時,夸大功效、虛假宣傳等亂象在農資市場也屢見不鮮。“禽用救命一片活”“一支百虫滅”……在一些網店銷售中,對於所售農資產品的宣傳廣告語頗為夸張。記者隨機選擇了一家獸藥網店,其售賣的一款驅虫藥宣稱“包治驅虫”“孕畜可用”。當詢問客服是否有副作用時,對方回復說“此為植物原料提取,無抗無副作用”。而當記者提出,如果牲畜吃后出現病情加重或者死亡時,是否能夠進行賠付,對方表示“不能進行賠付”。
“農民消費者對於假劣農資的辨別能力較低,極易被誤導或被欺騙。另外,使用假劣農資的后果具有滯后性,發現時已晚,難以補救,不僅‘坑農’,給農戶帶來嚴重損失,更會影響‘米袋子’‘菜籃子’‘果盤子’的供應。”萬志前說。
“忽悠團”以“訂單農業”為名的新型坑農騙局值得警惕
更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出現了一些坑騙農民購買偽劣農資的新花樣,給打擊假劣農資銷售違法行為帶來了新挑戰。
在河南鄢陵縣市場監管局查處的一起銷售不合格農資案中,當事人宣稱其所銷售的肥料能夠化解土壤板結,“可享受技術指導跟蹤服務”“享受國家相關的惠農政策”等內容。經核實,這些內容均為隨意編造。至案發時,當事人已銷售磷肥510袋,贈送水溶肥料114袋,經檢驗均為不合格產品。
還有的不法分子以“訂單農業”為名售賣假劣農資坑騙農民。今年7月,農業農村部聯合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公布了5起以“訂單農業”為名設騙局坑農典型案件。其中一則案例顯示,江西贛縣臍橙種植大戶曾先生在一次買肥料時,江西某果業公司主動推銷一種新型葉面肥,宣稱可以提升臍橙品質,且信誓旦旦表示不需要馬上付錢,等臍橙成熟后,公司會高價回購以抵扣肥料款項。曾先生購買用藥后發現,該肥料幾乎沒有效果,但按照合同肥料錢雖然可以遲交,但也不能不付或少付。而通過“訂單式回購”的招牌,該果業公司在不到一個月時間內就銷售葉面肥2.6萬公斤,涉及果農500多戶、金額達1100余萬元。
“開講座、送折扣、專家指導、訂單農業等手法,以神乎其神的功效承諾、‘花裡胡哨’的優惠活動、天花亂墜的營銷話術,給農資銷售設下了層層陷阱,令人防不勝防。面對這些騙局,一般人都很難辨別清楚,需要有關部門加大打擊力度。”任大鵬說。
有關部門也注意到了這些新情況,作出了相應部署。比如,今年4月,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發布關於春耕備耕期間鼓勵反映疑似化肥“忽悠團”線索的公告,鼓勵群眾對組織農民群眾聚集、聚餐、培訓,以優惠打折、贈送禮品等名義兜售疑似假劣化肥的﹔採取走村串戶、流竄推銷等方式兜售疑似假劣化肥的﹔存在其他夸大宣傳、以次充好等兜售情形的問題進行監督舉報,並視情況予以獎勵。
值得注意的是,農資產品交易無法即時驗貨,產品是否有效需要經過一個生產周期。而且農資產品使用還是一項“技術活”,配比、用量、時間間隔等因素直接影響使用效果,都對售后服務提出更高要求。
湖南永州市果農盧女士在一家農資店購買了農藥和化肥,用於自家柑橘園殺虫和施肥。不料到了結果季節,橘樹出現大面積葉子發黃現象,所結果子也偏小。盧女士認為所購農資有質量問題,不願給農資店付款。經當地法院介入,發現其所購農藥和化肥均為正規廠家生產,是使用不當,才導致了部分柑橘個頭偏小。
“農業生產是一個復雜的生產過程,氣候因素、農資質量和使用方法都會影響產量。我國農業勞動力老齡化現象嚴重,尤其老年農民學習和掌握農資科學使用技巧的能力較弱。農資銷售商家應做好使用與技術指導、定期回訪產品使用情況、保護農民信息安全、提供退換貨方案等售后服務。”任大鵬說。
加大監督力度,完善跨區域執法協同機制,保障農資安全
農資是農業生產的基礎,事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事關農村社會穩定和農民切身利益。一直以來,我國高度重視農資質量安全工作,持續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保障農業生產安全。
今年4月,農業農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多部門聯合印發《2024年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加強農資生產、流通環節監管,嚴格整治不合格產品,嚴厲打擊假冒偽劣行為,淨化農資市場,維護農民權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各地也在持續加大對假冒偽劣農資的打擊力度。比如,安徽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集中組織開展“忽悠團”進村兜售化肥和網絡違法銷售種子專項治理行動,嚴厲打擊依托電商網絡平台從事品種虛假宣傳、違法售種等行為﹔遼寧省市場監管系統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以化肥、農膜、農用管材管件、農用泵等農資產品為重點,全面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有讀者建議,強化農資監督抽查。江蘇連雲港市讀者秦繼真來信說:“有關部門應當在生產、流通各領域開展種子、農藥、肥料、獸藥、地膜、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農資產品監督抽查,將抽查重點和工作重心下移,強化對縣、鄉批發市場、專業市場農資產品的抽查,提高抽查效率,對群眾投訴舉報多、問題隱患多的農資產品和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針對網絡銷售假冒偽劣農資問題,專家建議,有關部門應督促電商平台嚴格落實資質審查責任。“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應根據職責職能分別對轄區內農資生產經營主體進行排查,對在網絡上銷售農資的,要登錄其網店查看其是否依法取得營業執照、行政許可並上傳資質。其次,需要完善跨區域農資執法協同機制,通力打擊跨區域生產銷售假劣農資的違法行為。還應建立社會公眾尤其是農業生產者在農資打假中的參與機制,暢通群眾監督舉報渠道,並及時回應群眾關切。”任大鵬說,嚴懲違法犯罪行為,應嚴格落實“處罰到人”、從業禁止、從重處罰等有關規定,提高違法成本。
整治農資市場制假售假亂象,還需要提高農民的防騙意識和識騙能力。中國消費者協會曾經發布過購買農資產品的“五查五看”,提示消費者注意查看相關証照是否合法,查看農資產品包裝是否規范,索取購買發票並妥善保管,留存少量樣品和外包裝等。
“有關部門應加強宣傳提示,通過發放防騙知識手冊、短視頻科普、開設培訓班等方式,講解農資的簡易鑒別方法、欺詐經營的表現形式,增強農民識假辨假防假能力。”萬志前說,如果消費者購買了假冒偽劣農資產品,可以通過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向法院起訴等途徑維護權益,“通過網絡交易平台購買假劣農資,平台若不能提供銷售者相關信息,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賠償。”
許多讀者建議,有關部門在打擊假冒偽劣農資產品的同時,也應重視幫助農民正確用好農資產品,促進農業增產增收,維護農民權益和糧食安全。
(余璇參與採寫)
《 人民日報 》( 2024年11月11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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