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時代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中央組織部負責人就《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11月11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日前,中央組織部負責人就《意見》制定和貫徹實施等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制定《意見》的背景和意義。
答:流動黨員是黨員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加強和改進黨員特別是流動黨員教育管理。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完善黨員教育管理、作用發揮機制。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問題導向,針對不同群體黨員特別是流動黨員,採取精准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部署要求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組織部在總結實踐經驗、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意見》。制定出台《意見》,對於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高新時代黨員隊伍建設質量,組織引導流動黨員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鍛造一支充滿活力的先鋒力量,具有重要意義。
問:請介紹一下《意見》的總體考慮和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黨員隊伍建設,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動流動黨員管理工作取得新進展新成效。同時,還存在少數流動黨員去向難掌握、管理難落實、活動難組織、作用難發揮等問題。我們在起草《意見》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精准有效、關愛服務的要求體現到流動黨員管理全過程各方面﹔堅持問題導向,以求解優解思維、務實管用措施解決流動黨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持系統觀念,把流動黨員管理放到整個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進行統籌,注重相關政策措施系統集成、協同聯動﹔堅持求真務實,根據現實條件和工作基礎,提出可操作、好落實、能見效的具體要求﹔堅持改革創新,總結基層經驗做法,將比較成熟的措施做法吸納到《意見》中來。
《意見》共5個部分、18條,從及時將流動黨員納入流入地(單位)基層黨組織、落實基層黨組織管理責任和流動黨員責任要求、抓實流動黨員日常教育管理、加強流動黨員黨組織建設、加強組織領導等5個方面,提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任務措施和具體要求。
問:及時將流動黨員納入流入地(單位)基層黨組織是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標,《意見》提出哪些要求?
答:一是為便於基層准確認定和把握,將流動黨員界定為因工作、學習單位或居住地發生變化,沒有轉移正式組織關系,連續6個月以上不能參加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活動的黨員。二是通過全國黨員管理信息系統對流出黨員、流入黨員進行登記,運用信息手段督促流動黨員向流入地(單位)基層黨組織及時報到。三是區分不同情形,對規范流動黨員納入黨組織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四是按照黨員正式組織關系應轉盡轉原則,針對流動黨員不同情形,分別提出做好組織關系轉接工作的具體要求。
問:《意見》對落實基層黨組織管理責任和流動黨員責任提出哪些要求?
答:建立流出地(單位)、流入地(單位)基層黨組織的責任清單,推動基層黨組織和流動黨員明責履責盡責,是抓好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關鍵。《意見》根據新形勢新任務,明確了流出地(單位)、流入地(單位)基層黨組織管理責任和流動黨員責任要求。一是以黨員正式組織關系隸屬作為落實黨組織責任的依據,明確流出地(單位)基層黨組織特別是黨支部負有主體責任,流入地(單位)基層黨組織落實直接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責任。二是明確流出地(單位)基層黨組織管理責任,從及時掌握黨員外出流動情況、確定專人定期聯系流出黨員、按照規定做好預備黨員轉正工作、組織開展線上學習、引導流出黨員發揮作用、做好優秀流出黨員表彰相關工作、加強流出黨員監督管理等方面,明確7項具體責任。三是明確流入地(單位)基層黨組織管理責任,從及時掌握流入黨員情況、確定專人與流入黨員保持聯系、組織流入黨員參加組織生活、做好流入黨員關懷幫扶工作、開展民主評議、加強流入黨員日常監督等方面,明確6項具體責任。四是根據流動黨員特點,從外出前向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報告、向流入地(單位)基層黨組織報到、與流出地(單位)基層黨組織保持聯系、外出等有關情況發生變化時及時報告、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等方面,對流動黨員提出了5項責任要求。
問:請介紹一下《意見》對抓實流動黨員日常教育管理提出了哪些工作措施?
答:立足工作實際,《意見》對抓實流動黨員日常教育管理提出了4方面工作措施:一是加強黨的創新理論武裝,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組織流動黨員參加黨內集中學習教育,採取靈活多樣形式開展經常性教育。二是按照黨員組織關系一方隸屬、參加多重組織生活的方式,組織流動黨員就近就便參加組織生活。三是激勵流動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從不同類型流動黨員實際出發,採取設立黨員示范崗、黨員責任區和開展黨員承諾踐諾、志願服務等方式,組織引導流動黨員在本職崗位上履職盡責,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加強城鄉基層治理、聯系服務群眾等方面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四是加強對流動黨員的關懷幫扶,保障流動黨員正常參加組織生活、行使黨員權利。堅持精神激勵、人文關懷與物質幫扶相結合,為流動黨員創業就業、技能培訓、權益保障等提供幫助。
問:《意見》對加強流動黨員黨組織建設提出哪些要求?
答:流動黨員黨組織是加強流動黨員管理的重要組織形式。《意見》從注重規范建設和日常管理的角度,對加強流動黨員黨組織建設提出3方面要求:一是規范流動黨員黨組織設置,明確在流動黨員人數較多、相對集中的地方和單位,經縣級以上黨委批准,可成立流動黨員黨組織,並對流出地、流入地黨組織成立流動黨員黨組織的方式、隸屬關系等提出要求。二是明確流動黨員黨組織職責任務,主要包括加強流動黨員經常性教育和日常管理,開展政治學習,組織開展組織生活,進行民主評議,引導黨員履行黨員義務,行使黨員權利,充分發揮作用﹔加強同流動黨員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聯系,通報民主評議以及日常表現情況,做好接收入黨申請書、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等工作﹔做好流動人員的團結凝聚和聯系服務工作。三是加強流動黨員黨組織運行管理,要求對流動黨員黨組織進行調查摸底,加強規范管理,選優配強流動黨員黨組織負責人,強化服務保障,推動積極發揮作用。
問:《意見》對加強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組織領導提出哪些要求?
答:《意見》從4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建立齊抓共管工作體制,要求各級黨委特別是縣級黨委要把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作為黨的建設重要任務和經常性工作,納入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加強領導和指導﹔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具體指導,督促抓好各項任務落實,會同黨委社會工作部門和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定期通報和研究流動黨員管理工作,促進流動黨員管理信息共享、工作共抓。二是加強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要求縣級黨委對流動黨員較多的基層黨組織,充實工作力量,採取選派黨建指導員等方式,加大指導力度﹔加強對從事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基層黨務工作者政治能力和政策業務培訓。三是加大支持保障力度,要求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劃撥一定額度黨費,用於開展流動黨員教育培訓、流動黨員黨組織開展活動、慰問幫扶生活困難流動黨員等﹔統籌黨群服務中心、黨員教育基地等各類陣地資源,向流動黨員開放活動場所,針對不同類型流動黨員需求提供政策咨詢、就業指導、法律援助等服務。四是加強督促檢查,要求將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納入巡視巡察、黨委(黨組)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以具有審批預備黨員權限的基層黨(工)委為單位,明確流動黨員管理具體工作事項,抓好工作落實﹔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利用全國黨員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工作調度。
問:文件出台后,關鍵在落實。請談談如何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
答:各級黨委(黨組)要把流動黨員管理工作作為加強新時代黨員隊伍建設的重要任務來抓,切實把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好、作用發揮好。一是加強學習培訓。要結合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通過專題學習、交流研討等方式,使各級黨組織和流動黨員准確領會《意見》精神,嚴格落實《意見》要求。中央組織部將適時通過舉辦業務培訓班等方式,抓好《意見》的學習培訓和政策解讀。二是強化責任落實。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管黨治黨責任,推動流出地(單位)基層黨組織、流入地(單位)基層黨組織和流動黨員三方責任全面落實,切實抓好流動黨員理論武裝、納入黨組織管理、參加組織生活和流動黨員黨組織建設等各項工作。三是細化工作措施。各地區各部門(系統)要結合實際抓好《意見》貫徹落實,確保抓細、抓實、抓出成效。要注意用好全國黨員管理信息系統,運用信息手段做好流動黨員登記接收、組織關系轉接、組織生活管理等工作。四是加強督促指導。要通過情況調度、調研督導等方式,了解掌握《意見》貫徹落實情況,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流動黨員管理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 人民日報 》( 2024年11月12日 0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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