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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早教市场调查②:“都说管不了,这些机构谁能管?老百姓的事谁来管?”

周雯
2021年08月24日08:50 |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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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本网刊发《武汉早教市场调查①:机构跑路、退费无门 消费者维权难》稿件引发关注。针对有武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校外线下培训机构违规,教育局卫健局互相推诿。记者展开了调查。

据网友“W***”留言,7月27日,孩子母亲被“金宝贝武汉经开万达中心”销售人员鼓动购买了培训课程,合计实缴20500元。8月2日下午与机构联系要求根据实际上课节数退费,对方要求先上满1/3课程,才能退费一半。

为此,该网友向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教育局反映问题,当地教育部门反馈:该机构归口区卫健局管理,已转交给卫健局。

随后,此网友又致电该区卫健局,卫健局回复称:该部门管理3岁以下的托幼机构,并要求楼层不超过4楼,根据其描述该早教机构在4楼经营且有3岁以上的幼儿接受培训,因此机构不是托幼机构,不属于卫健局管。

那么,早教机构到底归谁管?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教育局表示,该机构是一家武汉连锁托幼品牌,该局7月初前往调查,其服务对象为0-3岁幼儿。

根据国办发〔2019〕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负责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应该在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并向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根据《意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由卫健部门牵头管理。具体到消费纠纷(退费)问题,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教育局表示。

对此,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卫健局则回应称,该早教机构不属于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

据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中编办、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25号)明确“本办法适用于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托育机构申请登记时,应当在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中明确托育服务内容”。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卫健局表示,该机构服务内容主要为0-5岁的婴幼儿提供育乐、音乐、艺术和其它课程服务,一般每周2-3节课,一节课约40分钟,有家长陪同,不是为家长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投诉人也是“购买了培训课程”,签订的《课程销售协议》。

据调查,该问题反映的机构为“金宝贝武汉经开万达中心”,机构营业执照名称为“武汉精辰科教有限公司经开分公司”,注册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服务;专业艺术的组织策划服务,教育咨询;服装、玩具、工艺品(金饰品除外)、纺织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教具销售”。“该机构经营范围并无‘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经营范围。”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卫健局介绍。

事实上,不仅是该家早教机构,目前不少早教中心都是以“教育咨询”名义注册。业内人士介绍,成立教育培训机构需到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需要符合多项条件。由于教育部门注册门槛高,业内惯常做法是以咨询、文化或科技公司等名义登记注册,获得营业执照。

“望子成龙”和担心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心理,使得越来越多的父母开始关注孩子的早期教育,也造就了庞大而蓬勃的早教市场。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国大力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但对于0到3岁的早期教育还未纳入现有教育体系。

“希望有关单位说明此事到底归谁管,能否对其进行有效管理?这些部门都说不归他们管,难道早教机构就没人能管?老百姓的事就没人来管?”该网友提出质疑,希望职能部门不要“踢皮球”,要真正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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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关喜艳、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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