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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20条措施助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45个县市区将受益

2021年11月12日08:43 |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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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武汉11月12日电 (关喜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精神,加快开启湖北省革命老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日前,该省发布《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发展红色旅游、保护和传承红色文化、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等七方面,细化出20条具体措施,指导并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据了解,国家明确的全国12个革命老区中,包括了湖北省大别山、湘鄂渝黔两个革命老区。大别山革命老区范围包括黄冈市、随州市,孝感市孝南区、安陆市、应城市、大悟县、孝昌县、云梦县,襄阳市枣阳市,武汉市黄陂区、新洲区共22个县(市、区);湘鄂渝黔革命老区范围包括荆州市、恩施州,宜昌市长阳县、五峰县、宜都市、秭归县,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共23个县(市、区)。

《实施意见》提出,在红色基因库建设上,湖北省将编制大别山革命文物集中连片区域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建立革命文物数据库,推进信息资源社会共享。实施烈士陵园、红军遗址等纪念设施保护修缮。支持红安县建设成为全国党史教育基地,统筹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在弘扬传承红色文化上,要深入挖掘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资源,推出一批优秀文艺作品和文化产品。开发以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为重要内容的党性教育精品课程、教学案例和实用教材。支持革命老区建设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教学点),推动纳入全省现场教学基地(教学点)备案目录。在全省大中小学开展读红色经典和讲革命故事活动。

针对老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薄弱状况,《实施意见》强调,湖北省将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包括加快推进郑万高铁湖北段、沪渝蓉高铁湖北段、黄冈至黄梅高铁、西安至十堰高铁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通用机场,推进恩施机场迁建等。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到2025年,实现革命老区数字电视、农村智能广播全覆盖。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方面,将支持具备条件的革命老区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建设。

在强化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革命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建设长江、汉江、清江、淮河绿色生态廊道。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和天然林、生物多样性、湿地保护等重大工程。支持申报国家促进生态保护修复的产权激励机制试点。鼓励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试点。优先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工作。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革命老区资源就地转化和综合利用。

为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落到实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湖北省将从财税金融用地人才等多方面提供保障支持。优先向老区选派各类技术人才担任“科技副职”“科技副总”。持续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按规定提供个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畅通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在“湖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奉献岗位”指标分配中向革命老区倾斜。支持实施引进人才灵活工资政策。

 

(责编:周恬、荣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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