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吴祖云——
擦亮绿色发展底色 拓宽“两山”转化路径
“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吹响了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冲锋号,是新征程上勇担时代使命、找准发展定位、谱写荆楚新篇的宣言书、路线图。”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吴祖云表示,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坚持以流域综合治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塑造新动能新优势,全力以赴推进改革任务落实,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贡献力量。
遵循改革理念守牢红线底线,全面提升国土安全韧性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吴祖云说,2023年以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一丝不苟贯彻落实流域综合治理理念,切实守牢自然资源安全底线。通过“整地、换地、造地”多措并举找回耕地144万亩,一举扭转耕地总量连年下降的严峻形势;加快实施长江三峡山水工程、长江荆江段及洪湖流域山水工程,扛牢守护“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的政治责任;充分运用巡、测、整、让四字诀,有力应对强降雨和极端天气多发、旱涝急转等不利局面,今年以来全省成功避险41起,避免可能人员伤亡314人,取得“无一人伤亡”的阶段性成果。
吴祖云透露,下一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将超常规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优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充分调动地方垦造耕地、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围绕“一江双廊两库四屏一平原”生态修复总体布局,系统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强化“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探索开展江汉平原地面塌陷防治研究。谋划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治理工程,结合“就地城镇化”工作要求,实现民生保障和经济发展双促进。
落实改革要求优化用地结构,加快服务城市和产业双集中
“节约集约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吴祖云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全面推动土地资源向中心城市、都市圈、块状经济、产业集群聚集。全省建设用地经济密度持续提升,2023年亩均GDP为22.05万元,位列中部第一。今年1月至8月,全省共计盘活存量用地13.04万亩;通过动工开发方式处置超期未动工两年以上土地1.66万亩(居全国第二),收回土地使用权处置超期未动工两年以上土地1.97万亩(居全国第一);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175宗、1.47万亩。
“下一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将按照‘双集中’要求,优化城市未来发展方向、主导产业布局、建设重点区域,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吴祖云透露,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将加快实施闲置土地专项治理,联合省高法、省税务局印发推进闲置土地司法查封和处置工作衔接文件,形成协同治理合力,确保全年闲置土地消化处置比例不低于40%。开展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评选工作,强化用地评价考核,倒逼土地投入产出效率提升,巩固亩均GDP中部领先态势。
运用改革办法显化资产价值,全力服务全省“大财政”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分散变集中、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要求,积极探索自然资源变现路径,不断提升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服务‘大财政’体系建设的能力。”吴祖云说,2023年以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解放思想,出台并用好盘活利用国企存量土地的“黄金8条”,累计为省属国有企业平台盘活存量土地78.88万亩、增加净资产600亿元。积极推进全省13个县(市、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全省累计入市114宗地块、面积1362.49亩,交易金额2.6481亿元,提供就业岗位3057个,增加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1.0433亿元。完成全省首个重点区域(梁子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公告登簿;在孝感应城市颁发全省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全国首份取水权抵押登记,在拓展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显化路径上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吴祖云表示,下一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将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掌握全省自然资源家底。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探索“赋权赋能、让渡权能、市场运营、收益反哺”实施路径,统筹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通过确认、确权、确值,把所有的有效资源变成有效资产、变成有效资本,形成新的有效投资,打造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增长极。(记者 刘胜 通讯员 高志东 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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