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湖北洪湖警方通報:近日洪湖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燕窩、螺山派出所聯合作戰,各司其責,根據案發現場遺落的礦泉水瓶子,通過DNA比對鎖定涉嫌盜竊的嫌疑人,偵破一起盜竊案,現場抓獲盜竊嫌疑人。
2018年2月12日,洪湖市螺山鎮新聯村葛洲壩商砼有限公司院內的10輛攪拌車上的20個電瓶全部被盜。接警后,該局螺山派出所、刑偵大隊技術中隊民警迅速到達現場,經偵查勘驗,民警現場提取嫌疑人遺落在現場的礦泉水瓶子並送往荊州市權威部門進行檢測,發現嫌疑人DNA一份。被盜電瓶經洪湖市物價局鑒定價值為10733元,螺山派出所依法立案偵查。
2019年12月19日,該局燕窩派出所民警在夜間巡邏中,抓獲一名正在實施盜竊貨車電瓶的嫌疑人杜某紅(男,36歲,恩施州利川縣人),經採集提取杜某紅DNA送往刑偵大隊技術中隊、荊州市刑科所進行比對,杜某紅的DNA與2018年2月螺山葛洲壩商砼公司被盜案現場提取嫌疑人的DNA相吻合。經偵查訊問,嫌疑人杜某紅交代了自己於2018年2月流竄至螺山葛洲壩商砼公司盜竊電瓶的犯罪事實。
目前,嫌疑人杜某紅被依法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吳道敏 謝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