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配合防疫檢查丹江口一男子被依法查處

2020年01月31日15:24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在全面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特殊時期,丹江口市公安局接上級指令在全市橋口、道口設置防疫防控卡口,廣大群眾積極響應號召,自覺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但仍有個別人置防疫規定於不顧,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檢查。1月29日,丹江口市公安局快速查處一起阻礙民警開展防疫檢查的治安案件,涉事男子王某將依法被處罰。

1月29日下午,丹江口市公安局均州路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稱:“水都大橋防疫執勤點有群眾拒不配合檢查。”。接警后,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處置。現場經了解,十堰市三名男子欲從丹江口市涼水河鎮駕車返回十堰城區,經過水都大橋防疫檢查點時,執勤民警示意停車,並要求出示相關証件,接受體溫監測。駕駛員肖某停車后主動配合檢查,此時,同車乘客王某突然下車,與民警爭執並阻擾民警檢查。

隨后,三名男子被依法口頭傳喚至派出所。經查,三名男子年前回老家涼水河鎮過年,當日准備駕車返回十堰城區時被民警攔截。王某因中午飲酒,酒勁發作與民警發生爭執,駕駛員肖某和同車另一乘客魏某未飲酒。經監測,三人體溫正常,無疫情疑似症狀。

目前,王某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案,公安機關將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警方提示:根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丹江口市公安局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所有人員要主動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對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根據其違法情節嚴重程度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傳播,導致嚴重后果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高峰 王喆)

(責編:張雋、關喜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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