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筆者從洪湖警方獲悉:5月26日晚10時許,洪湖市公安局新堤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眾舉報稱:洪湖市城區某KTV有人吸食毒品,便迅速趕往某KTV現場,違法行為人黃某(女,21歲,洪湖市大同人)、王某(女,22歲,洪湖市城區人)見民警來到歌廳,心存僥幸,以為民警沒有吸毒証據,便對抗民警執法。民警見狀,迅速上前准備給黃某、王某戴上手銬時,因黃某、王某極力反抗,將1位民警手掌劃傷,民警伺機與隊友迅速將其兩人控制並帶回派出所調查。
在民警擬定對黃某、王某提取尿液樣本檢測時,王某一直聲稱自己沒有吸毒,不願接受檢查,前往廁所時故意不留尿液樣本,為此,民警再次對其重申公安機關檢查規定,由於王某已出現醉酒情況,意識不清,民警便轉向與頭腦較為清醒的黃某溝通,讓黃某對王某作思想工作,半小時后,在民警教育和黃某的勸說下,艱難地採集到王某尿液樣本。經檢測,黃某的尿液呈甲基苯丙胺、氯胺酮陽性﹔王某的尿液檢測結果呈氯胺酮陽性。經詢問,兩名違法行為人交代其在城區某KTV4樓588包房內吸食毒品“K粉”的違法行為。
目前,黃某、王某已被洪湖警方依法給予治安拘留處罰。(吳道敏 劉立晨 余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