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洪湖警方通報:5月20日上午9時許,洪湖市公安局烏林派出所一連接到4起電動車被盜的報案電話,接警后,該所民警喬治迅速帶隊出警,經現場詢問勘查,被盜地點均在在洪湖市烏林鎮胡范街道,被盜物品為兩輪或三輪電動車的電瓶。
民警調取了胡范街道的治安監控視頻,通過查看,一輛藍色三輪車引起了民警關注,第一次出現在胡范監控畫面的時間是在5月20日凌晨2點3分,往洪湖城區方向駛去,且一直在胡范街道徘徊,行跡可疑,但是監控視頻無法清晰捕捉駕駛員及車輛特征。民警隨即來到胡范街道某超市和賓館查看民間監控探頭發現了嫌疑三輪車,這2處民用監控探頭還記錄了嫌疑人在某超市門口推車盜取電瓶過程,視頻中可以清晰的看到嫌疑人駕駛的是一輛藍色三輪電動車,車斗兩側標有“江蘇 宗申”字樣,但嫌疑人頭戴鴨舌帽、口罩,身著藍色長衫,通過視頻隻能看出嫌疑人為一名身高1米68左右男性,無法判斷嫌疑人其他特征。
根據此發現,民警繼續通過視頻追蹤,發現嫌疑人駕駛三輪電動車在5月20日從胡范街道盜竊得手后,沿S103省道駛向洪湖城區,最后消失在城區原造紙廠附近,當民警到造紙廠一帶實地摸排,卻未發現符合特征的嫌疑車,並且造紙廠內巷子四通八達,且沒有監控視頻。嫌疑人是穿過造紙廠居民區去往別處?還是就在造紙廠一帶居住?
隨后民警調取監控視頻發現,那輛涉案藍色電動三輪車出現過,經過三天的監控視頻交叉比對,民警又重新追蹤到了嫌疑人蹤跡。
在5月29日凌晨4點22分,蹲守民警、輔警將騎行電動車再次回到該路口的嫌疑人當場抓獲,並在其電動車內查獲電瓶9個,隨后迅速將嫌疑人帶回派出所展開突審。
在突審小組的強大攻勢下,涉案嫌疑人姜某(男,48歲,洪湖人)主動交代了其在濱湖、小港、螺山等共計5個鄉鎮流竄作案34起,盜竊電動車電瓶共計160余個。
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吳道敏、喬治、余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