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兔子不吃窩邊草”。可是在湖北省洪湖市汊河鎮某村一位姓江的男子卻利用網絡詐騙了同村女子鄭某人民幣10萬余元。6月29日,洪湖警方通報,洪湖市公安局汊河派出所民警破獲了一起專吃“窩邊草”的網絡詐騙案,並將嫌疑人江某抓獲歸案。
5月25日11時許,洪湖市汊河鎮某村村民鄭某(女,22歲)來該所報案稱其被網絡詐騙。接警后,該所民警立即對此案展開調查。經查:詐騙嫌疑人江某(男,21歲,洪湖市汊河鎮某村人),之前有兩次詐騙前科,分別於2017年因詐騙被河南省通許縣法院判處拘役兩個月﹔2018年9月21日,因涉嫌詐騙被洪湖市公安局新堤派出所立案偵查,后被取保候審。嫌疑人江某與受害人鄭某同是汊河鎮某村村民,疫情期間,同時加入了村採購群,嫌疑人江某通過採購群將受害人鄭某加為微信好友,期間不斷與受害人通過微信聊天,發現鄭某性格單純,同時通過鄭某朋友圈發現其在微信上做微商,賣嬰兒用品。嫌疑人江某因欠了幾萬元的網貸,現無力償還,此信息對江某而言,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於是心中萌生對受害人鄭某實施詐騙的邪念,謊稱自己老婆的堂姐在省外開母嬰店,需要40萬的貨源。江某表示可以介紹受害人鄭某與其堂姐做生意。受害人鄭某信以為真,但要求必須先收到40萬元的貨款之后才會發貨,並將自己的郵政銀行卡賬號發給了嫌疑人江某。3月19日,嫌疑人江某通過微信給受害人鄭某發消息,謊稱其堂姐准備在銀行給受害人鄭某轉賬,但因為雙方是第一次轉賬,同時又是大額轉賬,銀行裡沒有受害人鄭某和其堂姐的交易記錄,大額轉賬轉不了,必須有兩人之間交易流水才能大額轉賬,鄭某聽后深信不疑,馬上通過微信向嫌疑人江某的微信轉賬了第一筆2100元錢,接著到3月31日,鄭某又向嫌疑人江某的微信轉了第二筆3500元錢,江某見鄭某對他說的話毫不設防,於是就在微信裡以增加流水方便大額轉賬為由,連續對鄭某實施詐騙20次,共詐騙鄭某10萬余元。此時,鄭某在將10萬多元人民幣匯給江某后,感覺可能上當受騙,於是找到江某家,但江某已遠走高飛,給他打電話,他將受害人電話拉黑,不接電話。江某的父親還要鄭某不要報警,擬簽一個3年還款協議,但已被騙子害苦的鄭某依然選擇了報警。汊河派出所經查實立案后,民警對嫌疑人江某進行追鋪,發現江某長期在長沙、武漢等地活動,行動軌跡摸索不清,導致抓捕難度較大,為此,汊河派出所請求局網安大隊給予支持。6月17日下午,該所民警在局網安大隊支持下,所長蔡明建立即帶領民警閔純趕到洪湖城區某賓館將江某抓捕歸案。經訊問,江某對涉嫌網絡詐騙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已被洪湖警方依法刑拘。(吳道敏 付子浩 余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