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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對武漢當代文體、原實控人、關聯方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

2021年08月24日11:00 | 來源:人民網-湖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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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上海証券交易所對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A股証券簡稱:當代文體,A股証券代碼:600136)、原實際控制人艾路明、關聯方重慶當代力帆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武漢當代明誠足球俱樂部管理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關注。

經查明,2021年04月16日,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代文體或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及年審會計師出具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及其他關聯資金往來情況審核報告顯示,公司與原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業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其中,原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重慶當代力帆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代力帆)期初存在300萬元對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報告期內無新增發生額,期末余額為0元。原實際控制人控制的武漢當代明誠足球俱樂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代俱樂部)期初存在159.22萬元對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報告期內累計發生額11.45萬元,期末余額為170.67萬元。

經監管問詢,公司披露回復公告稱,上述當代力帆與公司非經營性往來發生於2019年1月,當代俱樂部與公司非經營性往來發生於2019年2月,均系上市公司為原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企業代墊球員轉會定金或其他費用。上述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共計470.68萬元,約佔公司上一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0.10%。當代力帆於2020年10月26日歸還了300萬元佔用資金,當代俱樂部於2021年4月7日歸還了170.68萬元佔用資金。

公司通過代墊費用的形式與關聯方發生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損害投資者利益。原實際控制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利用其對公司的控制地位損害公司獨立性,對上述資金佔用違規負有主要責任。公司及關聯方、原實際控制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關於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一條,《上海証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以及《上海証券交易所上海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指引》等有關規定。

責任人方面,公司時任董事長易仁濤(任期:2014年5月7日至今)作為公司負責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時任總經理閆愛華(任期:2016年12月16日至今)作為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的主要負責人,時任財務總監孫坤(任期:2018年3月30日至2020年10月13日)、李珍玉(任期:2020年10月13日至今)作為公司財務管理的負責人,時任董事會秘書高維(任期:2016年1月13日至今)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上述資金佔用違規負有責任。上述人員未勤勉盡責,其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條等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鑒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和《上海証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做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對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實際控制人艾路明、關聯方重慶當代力帆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武漢當代明誠足球俱樂部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時任公司董事長易仁濤、總經理閆愛華、財務總監孫坤、李珍玉、董事會秘書高維予以監管警示。(李東)

(責編:關喜艷、張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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